因判决书上刑期起算时间被误写,男子提前一年获释。
可当地法院在审核时,发现错误,竟在男子出狱9个月后,再次将其收监。卫某某的家属表示无法接受亲人出狱后,又被重新收监一年这一情况,要求相关人员道歉。法院最终这样处理了,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2022年,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卫某某有期徒刑4年,刑期从2021年1月19日被限制人身自由时开始算起。可谁都没想到,判决书上却把起始时间错写成了2020年1月19日。这一错误让卫某某提前一年,于2024年1月出狱,原本他该在2025年1月才刑满释放。事情一直没被发现,直到2024年10月12日,法院才意识到这个失误。于是,已经出狱接近9个月的卫某某被重新抓捕,刑期从再次羁押时起重新计算,为期一年。这个消息让卫某某的家属十分不满,他们要求法院道歉,觉得这样的处理实在不合理。11月1日,乌拉特前旗法院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表示案件承办人因工作失误被记大过,分管领导和庭长也被责令检查。法院对卫某某及其家属表达了诚恳的歉意。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法院在判决书中出现错误,导致卫某某提前出狱,责任如何认定?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因过失导致错误,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的,需担相应责任。”本案中,法院因工作人员失误,在判决书中错误写入刑期起始日期,直接导致卫某某提前释放,影响了司法公正及公共秩序。因此,法院承办人及相关负责人需承担相应责任,法院依法给予案件承办人记大过处分,对分管领导和庭长予以责令检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卫某某重新收押的合法性如何分析?根据《刑法》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错误或未执行完毕的部分,可依法采取纠正措施。”本案法院发现判决书存在错误,卫某某未实际服满判决所规定的刑期,因此依法启动纠错程序,补正刑事裁定书,并将其重新收监以执行剩余刑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了刑罚的完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