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嬴政登基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帝位,先是扫除了吕不韦的势力,随后又将与自己母亲赵姬苟合的嫪毐处死,至此,朝中再没有人能够与之抗衡。
但是有一点非常诡异,因为嬴政并没有处置自己的母亲赵姬,只是把她软禁了起来,按理说秦庄襄王刚死不久,赵姬非但不守节,还做出这种出格的事给嬴政招黑,那是活脱脱的死罪。
难道是嬴政看在母子之情上吗?其实嬴政与秦庄襄王之间的感情要大于赵姬,虽然赵姬是自己的母亲,可母亲如此行为让嬴政早就不爽了,他不处置赵姬,是因为其他原因。
有迹可循湖北的张家山墓是一座西汉时期的古墓,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发掘之后考古队员们发现了很多具有历史价值的东西,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本名为《奏献书》的典籍。
此书中记载了许多秦朝时期的案件,对于研究古代法制史和刑罚制度有着极大的学术价值,人们也得以从中找到了嬴政之所以不杀赵姬的原因。
首先要明确一点,即便嬴政贵为秦朝的王,但是他也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他所做的一切都需要有人支持,很多人以为皇帝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就可以肆无忌惮,其实这是极大的误解。
在赵姬怀孕之后,嫪毐担心事情败露,随后开始秘密策划谋反,这件事嬴政在罪诏中仅仅提过嫪毐的名字,丝毫没有提及母亲赵姬。
难道赵姬没有参与谋反吗?当然不是,嫪毐一个宦官哪里能够将后宫的情况了如指掌呢,还不是要依靠赵姬这个太后的身份,加上他在外招募死士,也是打着赵姬的旗号,所以赵姬一定是参与了谋反的。
嬴政之所以不杀她,其一是他正处于统一六国的关键时候,这其二就是因为他在秦国的法律中找不出理由将赵姬干掉。
《奏献书》中记载了一个与赵姬事件差不多的案子,是说秦朝有个县官的夫人与人私通,最后却引发了朝廷内外激烈的辩论。
说这位县官在任的时候勤勤恳恳,却因为积劳成疾,有一日在工作中暴毙了,他的夫人和家人就在家中摆设好了灵堂,为其举办丧事,结果在第二天的晚上,他的夫人就在灵堂隔壁的房间与人私通,被家中老母抓个正着。
老母亲将该女子押到县衙,要求新任县官为自己伸冤,县官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深感震惊,他没想到天底下还有这样不知廉耻的女人,竟然在丈夫死后就迫不及待的与人通奸,而且还是在丈夫的棺椁旁边。
于是在激愤之下,县官大笔一挥,认为该女子“奸棺丧旁”,对该女子判处了通奸罪,但是一旁的师爷却上前在县太爷的耳边说了两句话,县太爷却一下子变了脸,让其收押,择日宣判。
进退两难难道这名女子有着通天的背景,以至于可以左右县太爷的判案吗?其实不是,而是师爷发现这件案子根本没法判。
首先按照秦国的法律,这通奸罪说的是,已婚的妇女背着自己的丈夫与人苟合,但是这名女子的丈夫已经死了,当配偶中的一方死亡就自动解除了婚姻关系。
所以,这名女子的丈夫虽然只死了一天,那也是死了,她和自己的丈夫已经没有了婚姻关系,所以她并不构成通奸罪。
而且在秦朝,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儒家思想中对于女子的规训那一套已经荡然无存,也不再要求女人要三从四德或者守贞节牌坊了,所以这名女子的行为在当时看来虽然让人膈应,但也说得通。
县太爷和师爷一起商量了大半夜,最后也没确定一个好的方案,于是就奏请上峰,将这件棘手的案子甩给了上级部门。
没想到上级部门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件案子,所以这件小案子就被层层上报,最后直接送到了朝堂之上,文武百官立马针对这件案子展开了辩论,有的认为女子有罪,有的则认为女子无罪。
最后统一了结论之后,认为该女子有罪,但是却给她定了一个不孝之罪。
百官认为,虽然丈夫已死,女子和丈夫没了婚姻关系,但是她和公婆之间的关系还是存在的(古代要求丈夫死后,女子要赡养公婆),所以她在丈夫的灵堂通奸,相当于是不尊重自己的公婆,那不就是不孝嘛,这才给她定了一个不孝的罪。
事后影响这件事又从朝廷发了回来,但是还未到县衙,一位朝中官员却发现了漏洞,他认为该名女子应该是无罪的。
为什么呢?第一,如果她在她丈夫死前通奸和她在丈夫死后通奸,哪一个罪重?第二,如果她在丈夫死前不尊重公婆和在丈夫死后不尊重公婆,哪一个罪重?
第三,如果她的丈夫被她害死,随后再与人通奸,和她的丈夫自然死亡,她随后与人通奸,哪一个罪更重?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明显后面的罪要轻一些,所以该名女子在丈夫健在的时候既没有对不起丈夫和公婆,也没有害死丈夫,只是在丈夫死后就与其他男人搞在了一起,充其量算作太过心急给自己找下家了,但是并不构成犯罪。
因此对该名女子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但是并没有办法对其定罪,最后,该名女子就被无罪释放了。
从这件案子中可以得知秦朝法律和社会风气的一些端倪,首先嬴政和父亲秦庄襄王之间的感情是非常深厚的,但在父亲去世不久母亲就和一个宦官苟合,还生下了孩子,这对于嬴政来说是巨大的打击,所以他恨赵姬。
但是恨归恨,嬴政是王上,他可不是普通人,他的一举一动要考虑到天下人的情绪,要是他带头杀掉自己的母亲,那就会给大众一个残暴无情的形象,而这样的皇帝是不可能有人才依靠的。
根据《奏献书》上的这起案件,也可以得知,赵姬虽然与人苟合生下孩子,但是秦庄襄王已经死了,所以她构不成通奸罪,公婆也不在了,所以也不构成不孝罪,嬴政从法理的角度拿她母亲没有办法。
嬴政最多也就是谴责一下赵姬的私生活不检点,还是那句话,她不道德,但是不犯罪,你就是拿她没有办法。
瞎胡编,孔老二的学说在秦之前根本没人理,什么三从四德,唐朝都没成为主流思想,就是到了宋朝这帮软蛋为了束缚老百姓的思想,才极力推崇孔孟之道三从四德!
宋代理学兴起之前,并无寡妇守节之说。
也不再要求女人要三从四德———三从四德是汉班昭提出的,且无夫死不得另嫁的观点。秦儒无此说。又秦以吏治国,老吏抱牍,何来师爷?
要是真的,那么罪行法定原则在秦朝就有了。
自己扒灰却要人灭人欲的理学大家
半吊子就是半吊子,秦 以法家治国,更加严苛
存天理灭人欲,不就是那个伪君子朱熹吗
这水平也当编辑,胡言乱语
项少龙劝他不要杀的
拿儒家那套来要求秦朝的人?这事儿好歹到了董仲舒以后再说吧。
为什么都是女人喜欢发通奸无罪的文章。
未亡人系列???
找下家太急了些
这么说两千年前国人的法理水平就比现在的一些专家、教授要高的多!
尼玛,秦国时期就把合规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
还无罪?丈夫死了就马上找到下家还苟合,没有预谋谁信
谋反就是罪了。没参与谋反才没定罪
所以秦朝灭亡的很快[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那时候到底有没有师爷???
照此说来,抢劫无罪,因为没有杀人抢劫?
今天个别女人就这样,可以洗白了[呲牙笑]
这是记载?秦朝制度里面有师爷?卧槽,就算郡县制,到了县一级也是县长县令,副手是县丞啊
那为什么把赵姬跟嫪毐生的两个孩子杀了?犯了哪条罪
[鼓掌]我觉得这应该是一篇洗白文[得瑟]某些人为自己的不检点行为造势[笑着哭]我可能小说看多了,看啥都觉得有阴谋[笑着哭]
古代恨不能寡妇赶紧嫁人生孩子呢。。。。。。也就是宋明理学搞得什么守寡牌坊这类。。。。。。[吃瓜][吃瓜][吃瓜][吃瓜]
但是这种通奸不可能是死后才发生的
秦朝没有师爷
胡扯
胡说八道,谋反哪怕是参与都能治罪,无非是不想留人话柄而已。
所以包小三只是不道德,PC就是犯法
什么人都能当小编
不管通奸的事支持谋逆罪就够死罪了。
秦朝还有师爷?
不杀是为了折磨她,电影里演的,把她孩子拿去喂狗,让她看着,我觉得比较靠谱。
写这些之前能不能先研究下秦汉时的郡县制与称谓
胡编乱造
古代比现在更通情答理
为什么呢?第一,如果她在她丈夫死前通奸和她在丈夫死后通奸,哪一个罪重?第二,如果她在丈夫死前不尊重公婆和在丈夫死后不尊重公婆,哪一个罪重? 第三,如果她的丈夫被她害死,随后再与人通奸,和她的丈夫自然死亡,她随后与人通奸,哪一个罪更重?[红脸笑]第一条和第三条有啥可讨论的?第一条后者不存在,第三条满足前者就是犯罪。不孝之罪跑不了,不孝和丈夫死不死没关系,从结亲那天起她就有了孝敬公婆的义务,丈夫死不死只能决定是否通奸,不决定孝不孝。按文中说的只是表达个人观点,不和现在挂钩,女拳手下留情[笑着哭][笑着哭]
放在现在,貌似也是这样判吧
,其实你也可以对他不道德,只要别犯法,寇可往我亦可往
秦朝县令有个屁的师爷
只是膈应人,但细推还真没罪。
小编,罢拙百家,独尊儒术,是在汉武时期
秦是典型的法家治国
未亡人系列[呲牙笑]
始皇高义,遵纪守法!
谋反罪啊,从古到今都是最大的罪状[流鼻涕][流鼻涕][流鼻涕][流鼻涕]
案件由县尉审,
[阅]
所以秦朝是以法治国的,只是有些太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