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学区房和妻子假离婚,过户两套房,复婚被拒绝,女儿也非亲生

茂溪趣趣 2024-02-11 11:10:19

他为学区房和妻子假离婚,过户两套房,复婚被拒绝,女儿也非亲生

为了能让女儿有好的教育资源,武汉男子石立(化名)和妻子吴凤(化名)协议假离婚,结果,女儿落户学区房上学了,目的达到了,石立要求和妻子复婚,吴凤却一反常态,不再温柔似水,满脸凶相,一再拒绝复婚,最后甩出一句话:“女儿不是你亲生的。”

“我养了8年的女儿不是我的亲生女儿?”石立怎能相信前妻的说辞。经过亲子鉴定,女儿还真的和他这个做父亲的没有一点血缘关系。

复婚是不能了,女儿还是别人的,更要命的是,石立和前妻吴凤在假离婚前,为了女儿能上一个好学校而顺利地买到学区房,躲避当地买房限购政策,他把两套房都过户给了吴凤,然后才以他的名义买了第三套房子。

原来的两套房子成了前妻的财产,现在的房子还要他一个人还房贷,他落入了前妻吴凤精心为他设置的陷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两套房子没了,老婆没了,女儿没了,一家三口的未来美好希望成为竹篮打水一场空,这让石立痛苦万分,怎能就此罢休,一怒之下,他把吴凤告上了法院,和前妻吴凤打起了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意义上看,石立和吴凤不管双方基于什么原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都是真离婚。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再去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没法恢复。他们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签署,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协议无效的情形,正常情况下约束男女双方。但如果《离婚协议书》约定不清楚、不明确,一方可以另外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

失去两套房子的石立要求复婚是不可能了,于是,他起诉前妻吴凤,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规定,上述行为应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故无过错方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最终,法院判定孩子由女方抚养,女方返还男方12万余元抚养费和2万元精神损失。

对于法院的判决,石立也只能接受,谁让他当初轻信了妻子的说辞,决定把两套房子过户给了她,现在他根本要不回来了,这只能怪他自己办事不谨慎,没有认清前妻的真实面目。

按理说,年纪并不大的石立在武汉拥有2套房子后又买了一套学区房,应该是年轻人当中的佼佼者,是一位成功男士,可是,他的前妻吴凤却表面上和她恩爱多年,实际上和他是同床异梦,一直惦记他的财产,他却丝毫没有发现妻子对他不忠,连女儿都不是他亲生女儿,他还深爱着她,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女儿上学,才真相大白,悔之晚矣。

石立本想通过假离婚买学区房为女儿谋求一个好学校,结果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弄了个鸡飞蛋打,自食苦果。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石立总算认清了前妻的真面目,若是继续被吴凤欺骗,到头来会损失更大,这也算是及时止损吧!

说明:文章原创,配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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