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规定非农业建设要求: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行为: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养殖场的建设规定允许情况:养殖业属于农业用途,允许利用农用地,同时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并且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无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但是,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得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得破坏耕种植条件。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特殊情况:如拟在耕地上临时修建可拆除的养殖设施(如池子),且不对耕地造成损伤、不影响耕地使用性质的,可以向当地农业农村和相关部门申请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在获得批准后可以进行建设。三、违法行为的判定合法行为:如果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批准,占用耕地搞养殖就属于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当地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建养殖场,就属于违法行为。四、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综上所述,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是否违法,主要取决于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是否遵守了相关的土地使用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并获得批准,则可以在农村耕地上建设养殖场;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