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租客倒罚三万被迫搬家,炒房热土租房住也有很多潜在“暗雷”

冬易聊房产 2025-02-19 18:26:45

近几年来看新闻,我就发现有个问题必然会无可避免地日渐增多。那就是随着法拍房数量迅速增长,租房市场上有颗“雷”被埋下。在电视画面中记者跟随法院上门强制执行,时不时就会出现睡眼惺忪的租户,打开门心里一惊,只见法官站在门口通知他们搬家。

假如只是按月交租,那损失还不算太大。然而2月14日福建电视台报道的在厦门发生的一件事就给我们敲响警钟。有位小伙儿在思明区租了一套房子,装修很好租金较低,看起来很吸引人,于是迫不及待租下去,但其背后暗藏陷阱。

原来这位房东在出租前先把房子拿去抵押,然后又要求租客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拿到贷款和房租之后马上玩失踪,直到法院上门贴封条,房客才发现已经联系不上房东。

显而易见,这就是有预谋的诈骗,房东明知自己资金链即将断裂,便下定决心当“老赖”,榨干房屋价值卷走最后一笔钱。房客心里十分不服,觉得自己租了一年还没住几个月,现在搬家损失太大。于是一直无视警告对抗执行,直到被法院罚款三万元。

看到这里有人会问:不是买卖不破租赁吗?有的法拍房一租就是好几年,拍卖时只能无奈带着租约,买方即使拍下短时间也住不进去。事实的确如此,然而“买卖不破租赁”有个前提,只有“先出租后抵押”才能适用。

要是抵押在先,房客就只能搬离,想要回租金只能另行起诉房东。毫无疑问打官司肯定能赢,但在排队讨债的队伍里房客只能排在末尾。房东身上债多了不愁,租客一分钱也拿不到。

思明这位小伙儿真是比窦娥还冤,这事情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固然没错,可要是每个案件都这么处理并不明智。要知道租户属于弱势群体,往往没有很高的收入。这回遇到的还算有点小钱负担得起,次数多了难免有人光脚不怕穿鞋,届时会不会给社会安定稳定带来风险?

一座公平正义有温度的城市,首先要保护弱势群体。今后各地若遇此类案件,真正明智的举措,应是让债权人垫付一部分租金以减少租户损失,换取租户谅解并尽早搬离,这笔钱可以在拍卖成交后,从法拍价款中拿回。

人性之恶在思明这位房东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但在成为炒房热土的城市,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我们看来看去,遇到这种用心险恶刻意欺诈的房东,租客确实也没有太多办法。难不成租套房子也得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一查有没有抵押冻结?即便如此,这年头能有多少房子没有按揭?

只能说要留在这地方工作生活就必须承担相应风险,防不胜防只能自己小心,不要预交太长时间的租金。尤其身处那些炒房风气盛行的城市,这年头断供业主越来越多,租房也要格外谨慎,身边会有不少潜在的“暗雷”。好在如今保障性租赁房开始增多,虽说租金也不便宜,但找国企租房毕竟安全得多。

0 阅读: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