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照顾病重二婚老公三年,老公一死就被继子赶出家门

有事说事易小小 2024-03-05 09:51:09

一个女人,如果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离婚,更不要轻易二婚!二婚老公是人是鬼,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

最近,张大姐遇到一件非常气愤的事,二婚老公刚走,她就被继子继女扫地出门。

而这套房子还是她和二婚老公婚后一起买的,老公去世后,她却没有居住权。

张大姐今年60岁,在她40岁那年,原配丈夫去世,留下她和女儿相依为命。

几年后,张大姐经人介绍嫁给了同样是二婚的李大哥。

李大哥的妻子也是在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一儿一女。

两个苦命人走到一起,彼此不嫌弃,互相包容,都把彼此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

张大姐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婚姻,夫妻俩有劲往一块使。

几年后,两人靠着勤劳的双手在县城买了一套价值60万的商品房。

而双方的儿女也各自成家立业,眼看着张大姐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谁知道天不遂人愿,李大哥突然中风,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张大姐一个人照顾。

张大姐念在多年的夫妻情份上,没日没夜的照顾李大哥,三年时间,李大哥的儿女除了过年过节提点礼物来探望一下,其余时间以工作忙为借口,能不来就不来。

张大姐有时候伺候累了,也会抱怨几句,但李大哥总叫她包容一点,说夫妻夫妻,不就是为了生病时候靠老伴吗?俗话说得好,满堂儿女不及半路夫妻。

每每这个时候,张大姐也就默默承受一切,心想着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转眼之间,三年过去了,李大哥还是撒手人寰,张大姐尽心尽力料理完李大哥的丧事还没来得及透口气时,继子继女竟然拿着父亲的遗嘱上门来了。

张大姐一看遗嘱,整个人都差点晕倒了。

原来李大哥的遗嘱是,他和张大姐居住的商品房,张大姐只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归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所有。

如果张大姐想住在里面,那么她需要支付子女另一半的房产费。

如果张大姐不要房子,子女也可以支付张大姐一半的房产费。

这套房子本来就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李大哥这样分配似乎也没错,但错就错在他应该规定子女继承房产的时间。

比如说张大姐除了有一半房产外,在有生之年有居住权,也就是说她可以一直住在里面,直到去世。

去世后,张大姐和李大哥的房产归各自的子女所有。

如果这样写,李大哥也算是有良心的男人,可因为他的遗嘱没有注明这一点,导致自己死后,子女迫不及待就想和继母分割财产。

可怜张大姐已经60岁了,这几年为了照顾李大哥,她也没出去找事做,根本就没什么积蓄,而且这套房子已经贬值了,之前60万买的,现在30万都没人接手。

所以,面对继子继女的逼迫,她非常无奈,不知做什么样的选择。

让她卖房子,然后给继子15万,然后她再拿15万去租房住,显然也不是个办法。

让她继续住房子里,然后给继子15万,她也拿不出来那么多钱来。

现在的张大姐后悔极了,她想不到自己全心全意付出的丈夫何以要如此对她,何以要背着她立遗嘱,自己却蒙在鼓里,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二婚真的是太难了,大部分二婚夫妻一开始可能感情很好,但越过越不对劲,都在算计对方,都想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

所以说啊,原配夫妻只要不是家暴,不是出轨,能过就过下去,就算离了,也不要轻易二婚,除非你是那一万个中最幸运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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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说事易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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