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7月6日,朱德元帅逝世。
中共中央发布的讣告称其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国人民伟大的革命战士和无产阶级革命家,是党、国家和军队的卓越领导人之一”。
朱德被誉为“红军之父”,是红军总司令、八路军总司令、解放军总司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要缔造者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在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位列“十大元帅”之首。

1986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召集“朱德同志百周年诞辰纪念会”,胡耀邦发表演讲,赞誉朱德“时刻关心群众疾苦,谛听群众的呼声,处处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他历来是我们党内军内遵守党纪、军纪、国法以及一切公共生活准则的典范”。
然而,在1983年,朱德的一位亲孙子却因为违反国法,在天津被执行死刑。
朱德的孙子犯了什么罪?
朱德的家庭朱德一生先后有六个妻子。

原配夫人刘从珍。1905年9月,由朱德父母作主,朱德与他大舅的女儿刘从珍结婚,属于包办婚姻。不过1906年春,朱德外出求学,之后未归,两人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两人并没有子嗣。
第二位妻子萧菊芳。1912年,26岁朱德同19岁的萧菊芳结婚。1916年,萧菊芳生了一个儿子,就是朱德的独子朱琦。1919年,萧菊芳病逝。
朱琦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分别是长子朱援朝、次子朱和平、女儿朱新华、三子朱全华、幼子朱国华。

而被执行死刑的就是朱国华,也就是朱德最小的孙子。
第三位妻子陈玉珍。她是朱德的挚友孙炳文的外甥女。萧菊芳去世后,孙炳文将陈玉珍介绍给了朱德,从而成为了他的第三位妻子。
第四位妻子贺稚华。1922年8月,贺稚华与朱德、孙炳文等人同乘法国“阿尔及利亚”号邮轮离开上海到法国。朱德、贺稚华成婚。1926年4月,贺稚华在苏联生下女儿朱敏。
第五位妻子伍若兰。1928年,朱德与伍若兰在耒阳结婚。次年,伍若兰在红四军从井冈山向赣南挺进途中,遭遇何键部队突袭,被捕后遭处决。
第六位妻子康克清。1929年,朱德与康克清在赣南结婚。康克清比朱德小26岁,无子女,是陪伴朱德直到他逝世的夫人。

朱国华出生于1957年,作为朱德的孙子,朱国华并没有受到朱德的特殊照顾。在十年动乱期间,虽然朱德也遭受了一定程度的迫害,但是朱国华也没有受此影响。
1980年夏,朱国华作为中共最后一届工农兵学员毕业了,之后他被分配到天津铁路局,并不是大家传言的天津人民银行的行长。当然,这也跟朱国华的父亲朱琦生前在这里工作有关,子承父业,不管是当年还是现在,都有这样的现象存在。

朱国华小时候还是一个很老实的孩子,做事规规矩矩,为人谦和有礼貌,深受朱老总宠爱。据朱国华的母亲赵力平所述,朱国华不怎么爱说话,也不怎么出去玩,喜欢画图,制作写字台、单人床,像个“小木匠”。
但是,随着父亲与祖父的相继逝世,上班颇感无聊的朱国华开始走向了歧途。
为了给沉闷的工作、生活增添些乐趣,朱国华学会了滑冰。他的滑冰技术非常出色,并购买了一整套的滑冰装备,成为滑冰场上最亮眼的人物。因此,许多女孩子都向朱国华请教滑冰技巧。

除此之外,朱国华还擅长裁剪衣物,他经常与女同事讨论衣物的裁剪和款式设计等话题,女孩子们也很乐意和他聊这些事情。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思想上的自由化趋势在人们中间流行起来。在闲暇时,人们主要选择跳交谊舞来娱乐。朱国华也对跳舞充满热情,经常组织舞会,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和他一起跳舞。
渐渐地,朱国华对女性产生了兴趣。据他的同事陈光中回忆说:
“朱国华对女性展现出了非同寻常的兴趣,经常问我哪个女生有没有男朋友。但就我所知,当时单位中并没有单身女性。”

1982年10月30日,朱国华被天津市公安和平分局的几个警察带走了,当时同事们还非常诧异,不明白他犯了什么事。
直到1983年9月18日,朱国华等六人被判处死刑。
这时候,人们才知道朱国华犯了什么罪——“流氓罪”。

十年动乱时期,中国的司法体系遭到严重破坏。再加上当时有很多青年都无业可就,大批待业青年拉帮结派,组成了团伙。
有一些犯罪团伙奉行“大法不犯,小法常犯,气死公安,难死法院”,只从事盗窃等一般违法犯罪,但也有一部分犯罪团伙杀人、强奸,无恶不作,社会治安极度混乱,导致妇女不敢单独上夜班,父母不敢让小孩单独出门。

据统计,1980年全中国立案达75万多起、其中大案50000多起,1981年立案89万多起、其中大案67000多起,1982年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64000起。
从1983年9月起,在持续3年5个月的“严打”三大战役中,共查获各种犯罪团伙19.7万个,查处团伙成员87.6万人,全国共逮捕177.2万人,判刑174.7万人、其中2.4万人被判处死刑,劳动教养32.1万人,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据了解,“严打”过程中,在上海、天津以及全国许多大中城市,都有各级干部子弟落网,被认为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而朱国华的案件也就是在这个时期被审判的,作为当时的严打典型,朱国华被处以极刑。
朱国华被处以死刑判决书描述:
朱国华,25岁,天津铁路分局自动化指挥部办公室技术员。
自1978年以来,朱国华与刘增祐、郑爱民等人,利用举办家庭舞会,播放黄色歌曲、看裸体画报和黄色录像,以请吃饭、搞对象、交朋友、找工作、调动工作等手段,勾引、诱骗、笼络、控制、要挟女青年,大肆进行流氓、强奸犯罪活动。

朱国华伙同他人共强奸妇女15人,强奸未遂7人,玩弄奸污妇女21人,猥亵妇女26人,拦截妇女17人,共计86人。其中,朱国华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8人,强奸未遂4人,玩弄妇女7人,猥亵6人。共残害女子25人……民愤极大,证据确凿。
据报道,朱国华等人还将自己玩弄、蹂躏的女青年互相转让,使受害人继续受害,从而形成以朱国华为首的流氓犯罪团伙。

根据朱国华的母亲赵力平所述,当时正处于“严打、快打”的时期,许多人都说可以把责任推到朱国华身上,毕竟朱国华是朱德的孙子,许多人相信他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朱国华被推至最前沿之后还是被判处了死刑。
有小道消息表示,当时天津市高级法院对朱国华终审后,没有当庭宣判。中共天津市委请示邓小平,是否判朱国华死刑。邓小平没有批,指示把请示文件拿给朱德的遗孀康克清,一切请她决定,最后康克清批复:“同意死刑。”

然而,这个小道消息是不实的,康克清从未介入此事,也没有任何领导人找她谈过话。
1983年9月24日,朱国华在天津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