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你挣了几碗羊肉泡?

今西安 2020-06-28 11:36:26

文 | 三无青年

近日,陕西省统计局公布了一组统计数据,迅速引发了关注。据数据显示:2019年,陕西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361元,与2018年的71983元相比增加了6378元。扣除物价因素,2019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了5.8%。

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统计:比如年平均工资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采矿业。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这仨难兄难弟在榜单上垫底。

说到工资,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话题。社会在进步,火车在提速,人民生活质量日新月异,整体工资水平也一直在不断提升。保证了能吃饱,就自然而然地在会想在此基础上还能吃好。研究一下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工资水平,看看如果“穿越”到过去,你挣的工资一年够吃几碗羊肉泡馍,或许倒也是一件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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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和现代一样,有钱的精英阶层总是少数,大多数底层人民过的也是替人打工的“社畜”生活。不过古代不比现代工作种类多,工资的结算方式也是千奇百怪,有的是按年,有的是按月,还有的是按周、按日甚至按小时发工资。古代就没有这么多这么复杂,无论你是当官的还是打工的,大都是实行年薪制。另外,古代发工资也和现代都是真金白银不同,除了钱之外,古代还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如粮食、珠宝、布匹等都有被作为“俸禄”发放的记载。至于这些实物是留着自己用还是去折合成现金,那就完全由你自己决定了。

可考证最早的的俸禄制度,在西周时期就已出现了。《周礼》一书中,明确写了 “禄位以驭其士”。后来东汉末年大儒郑玄对此的注释是:“所谓‘禄’,若今月俸也。”不过当时只有朝廷的人所拿的工资才能叫 “俸禄”,如底层的普通务工人员,他们的工资一般就叫“工钱”。

第一个实现大一统的封建王朝是秦朝,秦朝没有正统的俸禄制,而是沿用了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推行的“军功爵位制”。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拿到的工资也就不一样。秦朝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称“岁俸”。发的是主要粟米(小米),也可以兑换布匹。有时候国君也会发放钱币甚至黄金给官吏,但数量相对较少也不是主流的工资支付方式,不属于正常俸禄。

粟米的计量单位是“石”,秦制1石大约为30.75公斤。爵位分为二十等,从最低的公士到最高的彻侯,其每年拿到的俸禄也逐级提高:

秦朝爵位及岁俸

从表上可以看出,爵位最高的彻侯一年到手的粟米是最低的公士的整整20倍,一年能有一千石粟米。公士拿的五十石相当于一千五百多公斤,按照现在超市的小米价格大约6~10元一斤,那么一公斤就是20元左右,这样推算,就可以得到一个比较直观的数据:公士年薪约为现代的人民币3万多元,而彻侯年薪就是60万元。

一石的大约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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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西汉,建立了货币和粮食兼具的正经俸禄制。并且以官员的等级来发放工资,整体上分为三档:工资最高的一档就是拿百石以上的官员,这类人一般都是朝廷重臣,其中拿的最多的就是三公,他们拿到手里的都在万石以上。第二档是左使之秩,第三档则叫少吏。

现在可以查到的西汉年俸最高的三公,年俸万石,4200斛,按照现在的小米价格算,三公级别官员一年能拿168万元人民币;最低的佐使年俸级别是百石,96斛,换算成现在的水平大约是3.8万元人民币。虽然现在一年只挣三万八看起来不多,不过在汉朝,国家公务员并不是只拿工资,他们一样有朝廷发放的“补贴”“年终奖”之类各种赏赐,所以算下来油水其实并不少,毕竟能进到国家管理层,养家糊口总归是不成问题的。国家公务员之所以被称为“吃皇粮的”,就是因为在很多朝代他们的工资里都包含粮食。

还有第二类俸禄,以斗食为单位。斗食属容量单位,一斗是一石的1/10。拿第二类俸禄的官员,普遍官职比较低。如果说拿第一类俸禄的是公司的管理层,那么拿第二类俸禄的就是普通员工了。此外还有第三类俸禄,相比第二类更少,实际上这一类俸禄已经不是中央发放的了。

到了东汉时期,俸禄制正式就变成了现金+粮食同时发放。这就进一步提升了工资的灵活性,官员不用像以前那样,需要钱就得去卖粮,因此这一项改革自然广受好评。刘备在做县尉的时候,他的品秩就是百石。

后来到南朝宋时期,宋文帝刘义隆继位后推行了不少政策改革,其中就包括工资制度的改革,对俸禄的发放周期作出改变,俸禄由按年发放转变成了“按月分俸”。据《南史·阮长之传》记载,南朝宋大约在元嘉末年(公元450)时开始推行按月发放俸禄。这就是现在月薪制度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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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空前强盛的唐朝,工资水平随着盛世的到来也上了一个大台阶。唐朝的俸禄除了现金之外,还有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特殊实物待遇等等。也就是说除了基本工资外,还能拿到各种日常用品、消费券等福利。唐朝的禄米就是大米,人力是家中服侍人的仆人,职田就是田地,归地主自行支配,可以分配人去干活。唐朝的公务员除了待遇很不错,还有一个特权是允许他们自己收税,这就相当于唐朝的官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行决定自己的收入。唐朝的俸钱以“两”来计算,收入最高的正一品大员每年收入折合现在人民币可达170多万元,这个待遇不管放在什么年代都足以保证全家衣食无忧,真正实现了一人当官,鸡犬升天。

唐朝之后的宋朝,是封建王朝中工资水平达到顶峰的年代。据统计,宋朝的国家公务员拿的是汉朝的10倍,清朝的26倍。宋朝官员的俸禄分“正俸”“加俸”和“职田”三大类。此外还有各种生活用品、喂马的草料乃至仆人的穿衣、伙食等,统统由国家买单。并且宋代公务员出差的招待费上不封顶,“用尽续给,不限年月”。也就是说你去外地出差的时候,可以凭朝廷发的“给卷”在地方上白吃白住,完全公费出差。

《宋史·职官制》记载:正一品官员的月薪包括:禄米一百五十石、俸钱十二万文、绫二十匹、罗一匹、锦五十两。那么放在现代这是多少钱呢?粗略估算一下,宋朝时一两白银大约相当于现在300元人民币左右,而白银和钱之间是1:1000的比例,那么一文钱基本就是三毛钱。这样正一品仅仅是现金就能拿到3.6万元。宋时的一石大约合现在的120斤,那么一百五十石的米就有1.7万斤还多,按超市大米的均价大约3元一斤计算,这就又是一笔五万元人民币左右的收入。而且别忘了,这些只是最基本的,如果再加上别的一些奖金,宋朝一个正一品的京官一个月收入突破百万绝不稀奇。据记载,王安石当宰相时,家中奴仆多达百人,每年仅给这些仆人发放工资就要耗费近10万元左右。

古代一两白银可兑换一千文钱,俗称一贯钱

宋朝的工资水平如此之高,也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了那时人民生活水平是比较高的。虽然宋朝在史书里的形象一直不大好,总跟“积贫积弱”之类贬义词在一起出双入对。但从一些现存资料推算,北宋人均GDP竟然达到3200美元左右,要知道,现在中国人均GDP也就是1600美元,所以可以说北宋时的人比现在要富裕整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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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有工资最高的年代,在热闹光鲜的另一面就是工资最低的年代。宋朝以后,中国的工资水平开始回落。这个工资最低的朝代就是明朝。

明朝中前期,皇帝们大约都不怎么懂财政,被拿来当作俸禄发放的物品也是五花八门:除了粮食、金银、钞票这些比较正常的,还有胡椒、盐、茶叶等等,都曾被充作俸禄,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明朝不敢拿来发的。到了后期,工资体系才渐渐完善起来,基本回到了粮食+钱的老路子上。不过大明正一品官员的月俸米仅八十七石,随着官员的品级降低。从一品至三品,月俸逐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就已经只剩下二十六石,一直减到七品至九品递减到最低的五石。

明朝官员俸禄表

明朝从洪武二十八年起基本上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两石大米。按《明史·食货二》所载:“于是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明代一石约等于现在的94.4公斤,那么一两白银按现在大米的均价算大约就是2×94.4×2×3=1132.8元。这样我们就可以大致估算出明代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年收入:给当官的跟班、买柴烧水、干杂活的柴薪皂隶,年收入20两,大约是22656元;负责给政府公务员驭马的马夫年收入40两,就是每年45312元。而明朝正一品官员一个月也只有不到六万元人民币的工资,而九品官员月薪只有三千人民币出头,甚至还赶不上某些务农的农民,真是够可怜的。

当然,明朝虽然薪资低,但相应的物价也低,所以就人民生活水平而言,并不算太差。而且还有一点值得说明:古代的房价也是很便宜的。在明朝,一般的农民两年积攒的收入就足够给自己添置一套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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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的俸禄,由俸银与禄米两部分组成,每年可以领取两次,春秋两季发给。如果仅算年俸,其实多数官员的收入并不高,养家糊口远远不够。康熙年间,御史赵璟就曾上书,呼吁给国家公务员涨工资。后来到雍正当皇帝的时候,推出了“养廉银”制度。养廉银随地域差异、官职高低也各有不同,远远超过正俸标准。比如总督的养廉银可以高出正俸80~130倍;像布政司、按察司、州判等低级官员拿到的养廉银较低,但普遍也在正俸的1.5~2倍左右。

另外,清朝领取俸禄的人员大体可分为3类:文官、武将、皇族宗室。一品文官(如总督)的年收入为年俸180两+禄米180斛+养廉银16000两,算一下差不多年收入近300万人民币;二品巡抚(省长)年收入约240万元;五品的知府(市长)年收入约50万元;七品的知县(县长)年收入约23万元。很巧,倒是和现在各级干部的年收入(当然是合法正当的收入)差不太多。

而相比之下,武将的收入就明显差了一个档次:一品提督(省军区司令员)一年下来各项收入总和折合成人民币也不过就是50万元出头,放在文官里也就是个五品官的水平。这也和清朝推行重文轻武的国策,文官在朝堂的地位、话语权明显高于武将有很大的关系。

至于皇族宗亲,情况就更复杂一些。满清皇室成员的爵位分为十个等级,从高到低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和奉恩将军;另外还有一个等级系列,从高到低是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和奉恩将军。这些爵位每传一代就降一级,比如一个亲王,他的儿子就只能是郡王,孙子就再降为贝勒,最多降4级,也就是说亲王的子孙降爵位到镇国公后,就一直保持镇国公,不再变动。但是也有例外的一种情况:钦赐“世袭罔替”,也就是所谓的“铁帽子王”,“铁帽子王”的后人永远都保持亲王爵位。

清朝皇室成员俸禄只拿年俸和禄米,没有“养廉银”。不过他们也不需要,皇族的工资水平比文武官员都要高很多。比如最高级别的亲王,俸禄是年俸10000两+禄米10000斛,总价值折算成人民币超过500万元;最低的奉恩将军一年下来也有6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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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新中国成立,普通民众的工资也进入了逐年上升、良性发展的态势。在建国初期,采取“供给制”与“薪金制”并存的制度,1950年1月20日,政务院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央直属机关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试行规定》,根据各阶层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供给制和薪金制,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般实行供给制,而旧有人员如工人、店员、技术人员、教师、职员等,则享受薪金制。但当时全国工资等级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并行的工资标准达数百种,整体上仍然是比较混乱和无序的。

供给制以小米市斤为计量单位,《关于中央直属机关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试行规定》把全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由高到低分成25个等级。最高的一级是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每月为3400斤小米;而最低的25级是各类勤杂人员,每月120斤小米。

1952年7月1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颁发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人员津贴标准及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掀开了工资改革的帷幕。这一通知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自上而下分为29级,工资随级别而定,由于当时新中国的货币仍不稳定的,因此新的工资制度不以货币结算,而采取而以实物为基础进行折算,称“折实单位”,又称“工资分”,也就是俗称的“工分”。

1952年的工分票

50年代的工分由伙食分、服装分、津贴分三部分构成,按粮、布、油、盐、煤这5种实物的数量进行折合。天津是全国最早“吃螃蟹”的城市,当时工资分的折实牌价由人民银行每天挂牌公布,每个折实单位为“一斤面粉、一斤玉米面、一尺布”前5天的平均价格。后来这一做法逐渐推广至全国,实物内容根据地区不同也有所不同。在上海这种相对发达的地区,一个工资分为1斤标准米、1斤标准面、1尺龙头细布和1斤煤,高于天津的水准。当时的每个分值大约为0.65元。

1955年,国内经济形势好转,物价渐渐稳定下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工分渐渐开始与时代脱节,其所包含的五种实物已经远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因此,1955年7月份起,工分制度逐渐被废除,改行货币工资制。从而拉开全国第一次工资改革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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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第一次改革后的工资制度,为“行政级别工资制”,行政级从1级到24级,月薪从590元到45元。以国家主席毛泽东为例,作为国家元首,他自然是一级,再加上一些额外的津贴,到50年代末,毛泽东一个月可以拿到610元工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国家遇到极大困难。毛泽东带头将工资降到了第三级的404.8元,这个水平一直维持了十几年,到他去世都再没有变动过。

由于从5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物价水平变化不大,而且当时全国物价也都差不多,因此这一制度基本一直沿用到了1985年。当时的物价水平大概是一斤西红柿2分钱,一斤土豆2分钱,一个鸡蛋5分钱,一碗素面8分钱,一碗肉面1角2分钱,一瓶普通的白酒也不到一元钱。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项被称为“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这是第二次工资改革,从1985年7月开始实行。

1993年第三次工资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部分;职务工资从主席、总理到办事员,细分为 12个职务层次,每一职务层次下又分不同的工资档次,最低三档,最高八档;级别工资共分十五级;基础工资均相同。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

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文件在“改革的原则”部分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是第四次工资改革,这一次改革除了完善了津补贴发放制度外,还调整了基本工资结构:不再保留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并相应地加大了级别工资的权重。

2013年2月国务院转发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此次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每一次的工资改革,都是一次对旧传统的颠覆和对新道路的探索。现在的工资水平,相比于建国初年已经完善健全了很多,不再是根据级别一成不变,同时工资的结构也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更。平均主义被打破,各行业工资和收入格局都发生了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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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到开头的问题,不同年代的工资水平在陕西都能吃上几碗羊肉泡馍呢?陕西历年的年平均工资,在60年代时还不到250元,当时的泡馍一碗在3角钱左右;1978年人均工资654元,当时的泡馍标准是一份羊肉+两个饼,价格为5角+5分,另外还得二两粮票;到90年代初,年平均工资2198元,泡馍的价格仍然是馍+汤,总价不超过2元;21世纪开始,工资水平开始迅速提高,物价也随之上涨, 2019年随着年平均工资增加到78361元,泡馍的价格也上升到了25~30元一碗,最贵的“特优”级别甚至超过50元一碗。

羊肉泡馍

这样算一下,60年代一年的工资大概能吃833碗泡馍;70年代可以吃1189碗;90年代可以吃1099碗;现在则能吃2612碗。这些数字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大众生活水平的发展。

四十余年间,陕西的年平均工资增长了近120倍。很多人吐槽自己“拖了后腿”,实际上也并非完全如此。毕竟,这里的工资总额统计的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费、水电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等,因此平均工资水平增长和个人感受总是存在一些差异,也不足为奇。

从中国历史工资水平的变迁,我们在了解到各个王朝发展轨迹的同时,也可以粗略地探寻每个年代人民的生活水准。同时,大家从中可以看出,自己的收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大概处在什么样的水平,相当于朝廷的“几品大员”,能买到几碗泡馍。这或许也有助于给自己的心里找一找平衡,不失为一件很有乐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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