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过程中,浦东法院了解到,臧师傅的家属已在上海宝山法院对旅游大巴公司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为此,浦东法院与宝山法院共同开展了调解工作,努力寻找一个平衡法理与情理的解决方案。
2025年2月12日,澎湃新闻报道,经过调解,旅游大巴公司同意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臧师傅的家属提供数十万元的补偿。
据悉,2023年8月26日清晨,臧师傅驾驶的旅游大巴从上海浦东新区宣桥镇出发,前往江苏盐城。经过一小时的行驶,臧师傅突然感到身体不适,视线模糊,但他依然在短短三十秒内变换车道、踩刹车并拉上手刹,将大巴车安全停到应急车道上,随后陷入昏迷。随车导游张芳回忆称,尽管情况紧急,臧师傅的行为保障了乘客们的安全。
送往医院后,臧师傅被确诊为脑干出血,家属随即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然而,区人社局认为,臧师傅在工作时突发疾病并非工伤,未能支持家属的工伤认定申请。家属于是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
浦东法院经合议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晰,争议点明确,法院既要依法判决,又要考虑到社会伦理和公众情感,最终在“法理情”中寻求平衡。法官张淼堂解释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并肯定了臧师傅在危急时刻所展现出的社会责任感与担当。
法院认为,臧师傅不仅在危险时刻保护了52名乘客的生命安全,而且由于其治疗费用和后续护理负担沉重,家属的经济压力不可忽视。调解过程中,法院与旅游大巴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强调臧师傅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最终成功促使旅游大巴公司基于人道主义原则达成和解,向臧师傅家属提供补偿,减轻其经济负担。
最终,臧师傅的家属决定撤回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浦东法院的法官张淼堂表示,法院不仅是为了解决法律问题,更希望在此过程中体现出对社会伦理的尊重和对公众情感的关怀,最终实现公正与人道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