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车水马龙的日常喧嚣里,道路交通事故的暗流不时涌动。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团队委派了人民调解员孔徳广与夏爱琴在同一天为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解。
第一起案件网约车纠纷。李某驾驶着网约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被前方突然变道掉头的轿车剐蹭。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显示,掉头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两辆车均有保险,在事故发生后就对车辆进行了赔付,但由于原告车辆是网约车,3天维修的时间影响了正常运营,于是原告主张被告承担3天的停运费900元,面对高昂误工费诉求,保险公司却因误工时长认定标准与原告产生了分歧。
人民调解员孔徳广和夏爱琴二人迅速开启专业调解模式,就3天误工费认定标准进行调解。孔徳广站在以和为贵的立场,对双方进行劝解,与其进入诉讼时间较长的审理环节,不如调解解决问题。调解不但可以节省时间,还可以省去诉讼费。最终,双方愿意各退一步,以每日200元的停运费进行赔付,达成和解。
与此同时,第二起案件的水泡车纠纷当事人也如约走进调解室。他的爱车在今年7月的那场暴雨里成为了“水泡车”。经评估,徐某申请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费、施救费及评估费共50117元。但保险公司认为,鉴定费3000多元需原告承担。人民调解员夏爱琴表示,保险公司确实有自己的赔付标准,但还是希望双方都可以各退一步,相互谅解对方。人民调解员孔徳广认为,刚刚结束的第一起案件为今天的调解开了个好头,至于鉴定费,如果不进行鉴定,也不能准确判断车辆的损失费,对实际支出,双方都要有协商解决的诚意。在两位人民调解员的多番劝导下,双方同意各自承担一半鉴定费,最终以48000元达成和解。
忙碌了一下午,两位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两起交通事故案件,两位人民调解员凭借专业、耐心与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量的赤诚,直面争议焦点问题,让两起案子顺利调结。他们以行动诠释人民调解“化干戈为玉帛”的温暖力量,守护法治天平下市井烟火的安宁祥和。(王悦)
供稿: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