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皮真厚啊!近日,广东一女高管与已婚男下属上班时间约会开房,下属妻子闹到单位。女高管被公司开除后,起诉到法院向公司索赔46万,狡辩称:自己与男下属一直保持46~122厘米“个人距离”,不存在亲密关系!
事情经过:
据媒体报道,女子沈某是广东一家五金制品公司的女高管。自2003年2月起,沈某多次利用上班时间约男下属谢某出去约会、吃饭、开房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作为高管,沈某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为谢某更改考勤记录,还利用职权把谢某的工资从每月1万提高到每月1万5千元。
2023年5月,谢某的妻子到公司投诉沈某与其丈夫谢某的不正当关系,并与沈某发生激烈打斗。公司认为沈某严重扰乱公司生产经营,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序良俗,决定开除沈某。
沈某不但不反思自己的“第三者插足行为”,反而狡辩自己和谢某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自己与谢某一直保持46~122厘米“个人距离”,没有身体接触。她以这个理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6万余元。
结果劳动仲裁被驳回,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沈某的不当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也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开除她符合法律规定。沈某又不服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
网友热议:
▶又开了眼界了:0.46~1.22米的“个人距离”……
▶女高管这种文化精英说出来的话就是高明,涨知识了!
▶这个社会不可怕,最怕流氓有文化,而且还是女流氓。精准到0.46米,是我们不懂法还是你学的太细致了?
▶不得不说,这女的脸皮真厚!
▶这还能坚持仲裁、起诉、上诉,真的好强的心理素质,突然理解了她为什么能干出约会男下属开房的事儿了!
▶好有学术性:女高管辩称,自己与男下属一直保持0.46~1.22米的个人距离,并不存在亲密关系。
写在最后:
这女高管的所谓46~122厘米“个人距离”是用什么衡量的?都去开房了还说什么保持距离?这不是自欺欺人吗?都混到公司高管了,还去找“有妇之夫”,这不是“小三”吗?公司做得对,也开除的好!
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就是违背公序良俗;利用手里职权,给男下属涨薪水,上班时间出去开房,不就是违反公司制度?这样的人,哪个公司不开除她?
不管你身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都应该坚守道德底线,职场“红线”,法律“高压线”,不然等铸成大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