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国务院调查组公布江西新余特大火灾调查报告。随后,江西省也公布了对55名公职人员的追究处理情况。
其中,涉及公安机关的两名被追究人员情况如下:
给予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所长周志荣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派出所原民警曾菊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大家可能会有疑问,火灾事故和公安部门有什么关系呢?怎么会追究公安派出所有关人员的责任呢?
从调查报告来看,这次火灾最大的问题就是,地下一层起火后,烟气顺着通道来到了二楼的培训机构和宾馆,最大的伤亡就在于此,都是烟气导致的。
烟气为什么能顺着通道跑上去的呢?那就是因为在一楼地面和地下那层之间,没有按照规定安装防火门。而派出所正肩负着对这些“九小”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属地派出所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二楼的宾馆。宾馆属于公安机关管理的特种行业,开办宾馆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而这家宾馆没有办理这个证照。而是使用之前已经注销的一家宾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非法营业,属地派出所不但未查处这种违规行为,还年年给其审验合格。
《调查报告》也印证了这个说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不力”,“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现场胡乱勾选检查记录表,甚至在办公室编造检查记录上报了事”。
“2017年成立以来,聚鑫源宾馆一直使用原来的鑫源宾馆(2015年已注销)”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
写在最后:
在其位谋其政。虽然基层派出所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上面布置工作多了,力不从心的时候,就搞弄虚作假这一套来应付一下,但这不是做不好本职工作的理由!
至少在消防监督检查这件事上马虎不得,不能说经常去不了,就一次也不去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吧?至少在你去检查的时候认真一些,特别是涉及到的原则问题,一定要让他们限期整改,比如新余火灾里的没有安装防火门的问题。
还有就是宾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问题,明明不是一家宾馆的证照,怎么就能让它继续使用多年?还给它违规年审合格?防火门的事情,你可以说是大意了或者业务不精。但这个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事情太说不过去了吧?
所以有句老话说得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但也要把钟撞响装好。你工作时候认真负责了,出事的时候就会找不到你的责任,当然也就不会被追责了!
现在好多地方发生火灾以后,都会有公安部门的人员被追究责任,大多都是因为平时工作没有做好,没把消防监督检查当回事,敷衍了事,到最后吃亏还是自己。希望派出所的同志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消防监督检查来不得半点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