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查查,6月13日,袁冰妍关联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偷漏税被罚97.8万元。重庆市税务局查明,在2019-2021年期间,重庆丽妍公司,也就是袁冰妍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以企业资金为股东本人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共计815万元。公司本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3万元,但该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最终税务局对重庆丽妍上述行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60%的罚款,即97.8万元。
1、“阴阳合同”怎么来的?那些流量明星,动不动就是天价片酬,偷税漏税都能上亿,这是为什么?首先我们来说说去年在娱乐新闻里反复出现的“阴阳合同”,什么是阴阳合同?就是阳面,放在明面上的有一份合同,而阴面,私底下还有一份合同。为什么要这么操作?因为国家划了两条红线:2018年广电总局发布,之后又一再重申:坚决反对“天价片酬”,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资本的贪婪比你我想象的要可怕得多!2、“阴阳合同”怎么偷税漏税?交税的时候是按照阳合同交的,虽然阳合同数额已经很小了,但还是会想办法逃税,而阴面合同上的差价就更是会想办法偷税了,能差多少呢?
去年4月,某当红流量小花S演员,被男友爆出:拍摄电视剧《某女幽魂》的片酬高达1.6亿元,平均日薪约为208万元,涉嫌签订“阴阳合同”逃避限薪令和偷逃税。S女星签订的“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元,她以某文化有限公司的名义逃避个人所得税;剩下的1.12亿通过“阴合同”向s女星亲属实控公司的增资,以此躲避“限薪令”和偷逃税款大约3700余万元。3、发布道歉申明有用吗?代言和作品或被波及?就在今日7月4号14时多,袁冰妍工作室发文道歉,内容表示:“因税务问题受到主管机关处罚一事,公司就此问题,完全服从主管机关的处理,并深刻反省。”
在袁冰妍微博看到,目前其拥有1508万粉丝,根据微博信息显示,袁冰妍主要是与迪奥有合作,目前为迪奥的品牌挚友,也曾为雅诗兰黛推过单品。上述消息曝光后,迪奥官方账号删除了今天刚刚发送的袁冰妍代言的相关内容。有业界人士推测,袁冰妍的商务资源本来就不是特别好,这次税务事件又给袁冰妍的个人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接下来她的商务代言会更为艰难。同时,袁冰妍目前还有待播作品,比如她和钟汉良等演员合作的《倾城亦清欢》,该剧制作单位是爱奇艺爱撒糖工作室,播放平台是爱奇艺。2021年11月30日,该剧举办了开机仪式,拍摄时长历经近四个月,于今年3月22日在横店正式杀青。该剧也是爱奇艺在古偶板块的比较重点的剧,在袁冰妍今天陷入税务纠纷后,是否会影响播出尚未可知。但这已经不是爱奇艺第一次遇到因为演员的问题而波及,比如此前演员邓伦涉税务问题,这就导致原本是今年爱奇艺重头戏的《夜旅人》受到一定影响,目前还未明确播出时间或后续如何处理作品。而更早之前因为劣迹艺人的问题,导致上亿元的大投资影视剧《青簪行》难以播出,至今都不确定是换人重拍还是用其他方式处理,但无论用哪种方式处理,都会使得投资方损失不小。4、此次道歉网友并不买账,纷纷表示要一视同仁。
就在前不久邓伦偷逃税案,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对此邓伦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及账号封禁:2022年3月15日,邓伦工作室微博、邓伦个人微博账号均已被封,现已无法查看。此外,抖音显示,邓伦的账号被封禁。综上所诉演员袁冰妍公司偷漏税被罚97万#看看通知的这个内容,应该是袁冰妍或者其他人用公司的资金进行了相关的大额消费;这些消耗的资金实际上应该是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收入,按照相关规定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公司没有代扣这部分税款,实际上是变相逃税,应该受到处罚。公司之前已经缴纳了这部分税款,现在又被罚款了,她个人的名誉和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的做法,真不值得!明星的光环不是遮羞布和保护伞,无论是谁,一旦触碰法律和道德底线,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严惩。德不配位的明星,就如同空中泡影,膨胀再大,也终会破灭。对观众来说,一个小小的明星塌房根本不算什么,明星那么多,下一个会更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