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哥和他的20名工人,原本是为了节省开支在居民楼里搭伙做饭,却未曾料到这一举动会引来如此大的风波。
食监局以违法经营为由,开出了15万的罚单,如果他们不按时缴纳罚款,将面临300万的处罚!
这起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犹如一块投入湖中的巨石,激起了层层涟漪,引起了广泛关注。
【前情回顾】
李哥,一位带领20人的工头,带着工人们来到南京做项目。
然而,南京的物价之高,令人咋舌。
为了让大家安心工作,李哥决定在居民楼里租一间房子,专门为大家搭伙做饭。
吃饭的费用,众人平摊,工人们欣喜若狂。
他们背井离乡,为生活奔波,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自己做饭不仅能满足自己饱欲,更能节约金钱。
木工老刘曾经做过厨师,工友们一起推举负责大家每日的餐饮。
老刘也是争气,不但每天做的饭菜可口,也能保证大家开心吃饱。
同时他每日都会详细记账,从大米、面粉、油盐酱醋到每一片菜叶,每一粒米饭,都清晰可查。
老刘还做了一个菜单,里面都是他的拿手好菜。
每当工友想品尝他的手艺,只需提前告知一声即可。
老刘担任的厨师一职,可以说得上是称职得让人心服口服。
工人们即使加班到深夜,也毫无怨言。
因为他给大家带来的,不仅仅是满足口腹之欲的佳肴,更是那份家的温馨和归属感。
然而风吹枯败叶,事找苦命人!
【一番波折】
一日,出租屋内传来吵闹声。
“哎,你们食监局的人是不是太过分了?”老刘面露无奈的说道。
“怎么了?”李哥进门后问道。
老刘找到主心骨了,回复道:
“他们上门查账,把我们的账目、菜单全看过了,现在却突然提出要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可我们就是一帮工人自己搭伙做饭,还需要什么食品经营许可证啊?”
旁边食监局的人冷笑一声:“你们这明明是无证经营食堂,这是违法行为。”说完指了指桌上的15万罚单。
李哥果然是个有胆识的人,听后争论道:“你这是讹诈,我凭什么要交15万?”
“如果不交罚款,你们将面临300万的惩罚。”
食监局的工作人员说完便离开了出租屋。
李哥事后越想越气,他拍案而起,一气之下,就把食监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取消处罚,还他们一个公道。
【相关法律依据】
食监局有什么依据,开出这15万的罚单呢?为什么会有300万的罚款呢?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而在这个案例中,李哥和工人们搭伙做饭,他们做账本的目的是方便大家分账,并且他们从未出售过
饭菜。
没有盈利活动,就不能定义为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就不存在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事情,所以李哥他们租房做饭不能按这条法律来处理。
法律是公正严明的,但也需灵活运用。
那么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食监局开出的15万罚款及300万的罚款也就不成立。
终于,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
判决结果是令人振奋的,法院判定食监局撤销15万元的处罚,并向工人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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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叫无证经营,每个家庭做饭是不是都是无证经营
老百姓往死里罚
告诉你们一个关键,不要签字,不要签字不要签字!无证被逮住,大不了摊子不要了,走人就是,罚单开1个亿也不关我的事,就是不签字。
不是盈利的能罚??[静静吃瓜]那吃席那种人更多,几百人,那要不要罚个一百几十万呢?[静静吃瓜]
好好好,上个这么逼人的,被人拿煤气罐一锅端了
想钱想疯了…
瞎编乱造,别有用心。几张图片,该有的信息一个没有,就是煽动性词汇。有脑子的都知道不可能开15万,不交能咋滴,锅碗瓢盆收了?
[笑着哭]
无耻之极
我媳妇让我做饭,我理直气壮的坚决不做,我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我怕违法,我不敢做[呲牙笑]
这尼玛就是公司食堂,谁家公司食堂不办证
时间?地点?
恶心
想钱想疯了,[好生气]
找度娘问了问,盈利与否不是办证的必须!
多年前的事经常拿出来炒作赚流量赚钱而已。这个是私自设立经营食堂,不是搭伙。该公司出过文件证明明确是食堂。
赚二十的罚二十万,赚二亿的罚二十!滴系定律来的!
穷疯了才如此丧心病狂
本来没有钱才合伙,结果捐款也要办证才行
胡作非为,法律精神都理解不了怎么去执法?
这是无证的自产自买的商业经营行为,所以得罚款
罚[呲牙笑]
罚15万和道歉。。。是人都死罚,大不了道歉
一帮农民工,拍案而起把人告了?这要是我,拍案而起我得揍他们一顿。
道歉就完事了……零成本
本来没有钱才合伙,结果
南京具体哪个地方的食监局?曝光一下!
这些垃圾眼里除了钱,还有什么!
我任何时候都做好了和任何人,任何单位,打官司的准备!
哇,干得漂亮,不赶紧交完罚款,定要他们几个全家一辈子为奴还债[得瑟]
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