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滨大队
关于增设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系统的公 告
为了切实加强辖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为群众安全、有序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经上级批准,拟在渭滨辖区增设固定式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系统8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现将启用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系统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3年7月17日正式启用
二、电子监控位置
1、姜谭路符家村市场门前
2、西二路中段
3、东三路中段
4、新华巷人民医院门前
5、福谭路海棠路十字
6、姜谭路百合路丁字
7、新建路西段转盘
8、清姜路川陕路丁字
三、主要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滨大队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