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风云法眼”公号一篇文章说,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12月21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法治宣传教育法,顾名思义,就是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而制定的法律。
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显然就是要使法治宣传教育,用一句针对宣传流行的官话来说——要入脑入心。
“入脑入心”的目的,自不必说,就是要让民众知法、懂法,从而自觉守法。
说到守法,使我想起了人民日报之前发布的一篇文章——政府不守法,如何让公众守法?
文章说“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么能相信法律?倘若执法者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会选择法律?只有“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官员的日常用语,排除对执法的非法干预,信法守法才会成为社会自觉”。
人民日报这篇文章,可谓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下社会中存在的种种“不守法”弊端。
1、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么能相信法律?
放眼一望,“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屡屡在社会中发生。当权力比法律还大,官员们说句话就是法律时,法律还有个鸟用?
法律都没鸟用了,还去宣传要让人们遵守法律,这不就是“自欺欺人”的把戏吗?
2、倘若执法者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会选择法律?
回顾现实,社会中“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的案例层出不穷,那些落马的贪腐官员们,通报中大多会出现“干涉司法”的字眼。
当官员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不停干扰司法公正时,却口口声声宣传——让老百姓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变味的法律,老百姓会心甘情愿去选择吗?
3、只有“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官员的日常用语,排除对执法的非法干预,信法守法才会成为社会自觉。
这话的意思说得很明白,只有官员坚守“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的为官守则,摈弃“对执法的非法干预”行为,信法守法才会成为社会通行规则而被公众自觉遵守。
否则,所谓的“信法守法”,只会成为“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遭人们所唾弃。
如果政府不守法,却要民众守法,再多的“法治宣传教育”,最终只能是白白耗费精力的“无用功”。
政府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些人就是大大小小的官员。只有官员们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了,人们才会觉得法律可信,从而才会把法律视为行动准则来自觉遵守。
有句话说得好——“言必行、行必果”。这话的意思是说,只有说的话和做出的行动一致了,人们才会相信你说的是真话。
如果言行不一致,说一套做一套,那人们只会认为——这是用来蒙人的鬼话!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让民众守法,得先问问——官员们,你们守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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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点赞][点赞]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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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应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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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确实要做到带头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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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小编,必须点赞[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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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写得好。。。[笑着哭][呲牙笑]
说得太好了
说到点子上了,为你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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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