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播报一则新闻。就在10月13日晚,成都兰桂坊附近,一条河道里,有居民散步时,发现一具漂浮起来的尸体。
后来有人报了警,现场有许多市民围观,有人称味道很大。
后来经过法医认定尸体死亡于10来天前,属溺水,排除刑事。通过监控发现,10月3日,有一名男性从金牛区万福桥处跳入河中。
通过家属报案排查出,这名男子,名字叫胡某霜,泸县人,今年刚20岁。
赶巧的是,有一位网友在10月3号当晚目睹了男孩跳河的过程。他还在朋友圈记录了下来。
他说男孩是失恋跳河的,奈何这次没有及时救的下来,看到的时候都已经下沉了。
当时就报了警了。谁知道10天多后才漂浮上来。
从微信界面我们模糊的可以看出,男孩生前的最后一晚,联系了某个人。有文字沟通对话和视频通话。后来男孩就跳河轻生了。
通报中说男孩留有遗书,是自己产生厌世情绪。20岁,其实还是个孩子,人生刚刚开始,经历第一场恋爱,受了点挫折,感受到了困惑与痛苦。没有人开导,无法疏解,一时想不开,做了傻事,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