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北京“首都机场”被称为是“中国第一国门”,代表着国家的形象。
然而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就在10几年前,这里竟出现了一位“国门巨贪”,其索取、收受非法款项达上亿元之多,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终被判处死刑。
此人名叫‘李培英’,原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
那么,李培英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李培英,河北省广平县人,1950年出生,曾任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董事长。
1999年底,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进行重组,改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其中,后者拥有前者65%的股权,并于次年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李培英的身份,也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董事长,变为了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
彼时的李培英,在集团内部可谓是“一手遮天”,无论是公司的人事安排,还是资金的运用,基本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但实事求是地说,李培英此人的能力还是很强的,他在任期间,连续收购了国内多家机场,使其规模得到迅速扩大。
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实现了集团从170亿的资产规模,提升至千亿级规模的跨越。
然而,在这快速增长的背后,竟隐藏着一起起性质恶劣的“贿赂案件”。
李培英是一个“嗜赌如命”之人,他曾先后14次飞往澳门,前后共输掉3300万港币。
当然了,输掉的这些钱也并非全是他个人的,很多都是由一位名叫‘麦炳辉’的商人替他垫付。
不过,这些赌资并非“送”的,而是需要偿还的。
比如,在2001年4月的时候,麦炳辉就开始向李培英催要赌债,由于李培英一时间拿不出钱来,于是便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民信公司从首都机场委托民信公司理财的资金中,私自拿出3500万元的公款,其中2750万用于偿还赌债,其余款项皆由李培英所占。
你可能想不到,李培英的赌博史跟他的仕途还是密切相关的。
他还是一名小公务员时,玩得并不大,充其量就是小打小闹。后来官当大了,便摇身一变,成了职业赌徒。
等到他当上拥有数百亿资产的首都机场的“一把手”时,其赌瘾更是越发不可收拾。
据一些人爆料:他白天上班,晚上则坐飞机前往澳门,曾一夜输掉几百万。不仅如此,他还曾跑到公海上的赌船上赌钱。
然而,由于其过分嗜赌,加上其本身又没有足够的赌资,因此只能走贪污受贿等违法之路。
比如,李培英就曾接受香港商人‘蔡汉德’的请托,为其提供9.5亿元的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偿还欠款等。
当然,对于这笔资金,李培英的心里自然打得有小算盘,提供资金的前提,就是必须给予他一定的“好处费”。
李培英索要并收取蔡汉德贿赂人民币534万余元(其中含440万元港币)。
毋庸置疑,这笔钱被李培英用在了赌桌之上。
但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总有一天,李培英势必会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果然,在2006年,有关部门就注意到了李培英的问题,并开始着手进行调查。
次年1月,民航总局宣布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进行人事调整,李培英不再担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只担任董事长一职。
尽管民航总局没有对该人事调整作出明确地说明,但一些人已经猜到,李培英此时正在接受调查。
同年6月4日,李培英被“双规”。
次年2月28日,民航总局下发文件,宣布:开除李培英党籍、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
在对李培英的审判中,法院充分考虑了李培英曾在工作中的突出贡献,但总体而言,其“功不抵过”,最终认定:
1. 李培英因受贿266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2. 李培英贪污款项高达8250万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其部分贪污脏款已全部退缴,对其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
最终,两罪并罚,决定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免除死罪,李培英在狱中还不遗余力地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争取能立功减刑。
但最终,法院还是维持原判,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2009年8月7日,李培英在山东省济南市被执行死刑,终年5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