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皆有定數,遺於後世者,則各異也。凡庸之輩,生如浮雲,逝若流水,來去無牽,赤條條而已,無有繾綣之所,亦無依歸之處。凡人壽數,不過瞬息,猶白駒過隙,忽焉而逝,故其歿後,所留者,唯塵土耳。
然則,每見長者溘逝,親族必焚其平生所用衣物,以示潔淨,表哀思之情。此俗雖常,實寓深意,喻人生之輕忽,物質之虛妄。唯珠玉房產、證券錢財,得以傳世,為後人所珍。然此等物,雖珍貴有價,亦非永固,終將更迭人手,轉瞬成空。
藝術之作,意義超乎物質。其不惟承載作者之情思,更寓生命之領悟。藝術之所以能歷久彌新,正因能動人心弦,引人共感。故投身書畫者,所求非金銀之富,而在作品能否傳遞精神、情懷、生活之悟。此精神、情懷,能令後人赏析之餘,得心靈之啟迪,感精神之純美。但能令後人感其美,悟其生命力,便已足夠。此乃藝術之真義,亦創作之至高境也。故曰:“非金玉之質,唯心之創造,方能永存。”此言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