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重磅官宣!

新黄河 2024-11-28 21:41:45

11月27日,广东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东莞市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增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在东莞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东莞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二、注意事项

(一)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东莞市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已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二)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是指已在广东省“粤居码”系统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或在东莞市“莞e申报”系统已申报居住登记。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7日起施行。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向东莞市局治安巡警支队反映。

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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