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这些年一直都是一个存在于我们身边的社会问题。
相信大家也都还记得那年春晚沈腾的小品《扶不扶》,这一小品在播出的时候就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共鸣。
但没想到的是,到现在这一社会问题依旧存在。
比如在2013年辽宁的金华市区后城里街和迪耳路交叉口的非机动车道上,就有一位大概八十多岁的瘦弱老人突然摔倒在地上。
当时正是早高峰期间,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非常多却无人施以援手。
一部分人径直走开理都不理,一部分人停下脚步却不敢上手去扶。
再比如在2015年的24日,中午下班高峰期间,达州达川区南坝路的街边,一位老人突然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后背着地受了伤。
没人敢去扶老人,最后还是达州金华派出所的民警接警之后赶到现场联系了120救护车,将老人及时送到医院医治,并联系了老人的家属,这才避免了一个悲剧的发生。
以上的新闻报道我们都能在中国新闻网上查询到,由此可知,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
我们平时在网上也经常能看到这样的相关新闻报道,虽然在新闻的传播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内容失真或者版本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事情仍在发生。
那么为什么这样的社会问题依旧存在,它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为什么现在没有人去扶老人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或无人愿意报警的现象在一些地区确实存在。
这一现象主要是一些意图讹诈的低素质老人造成的。
2013年一场农夫与蛇的故事在广东省上演,这天工人吴伟青骑车路过一位老人,看到老人突然摔倒,一时发善心下车去搀扶。
没想到老人反认为自己是被吴伟青撞倒的,要求他垫付医药费,其子女更是张口就要二十万的赔偿。
做好事被冤枉还要赔偿的吴伟青丧失希望,最终选择自杀以证清白。
这一事件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也引起了大多数人对做善事被讹诈的惧怕。
“扶不扶”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造成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像吴伟青的案例一样,一些老人的讹诈行为使我们产生了信任危机。
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趋向于疏离,陌生人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感。
加上部分负面新闻和一些老人以摔倒讹诈的行为的放大效应,加深了人们心中的戒备心态。
在不确定对方意图的情况下,选择旁观似乎是一种自我保护策略。
并且扶老人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很多人不敢扶老人最直接的原因是怕被误解或讹诈。
过去几年确有案例表明,一些救助者在扶助摔倒老人后遭遇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法律诉讼。
即便最后证明清白,也可能经历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这对潜在的好心人构成巨大威慑。
另外我们社会发展的快节奏也导致了社会冷漠。
快节奏生活下,部分人过度追求物质利益和个人成功,忽视了对他人的关怀和同理心,导致在面对他人的困境时缺乏行动的动力。
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每天疲于奔命,忙碌的工作让他们难以关注身边的事物,自己的生活已经是一团乱麻,这也就让他们很难关注同情别人。
并且急救知识的匮乏让大家不敢施以援手。
很多老人突然倒地是因为突发疾病,这样的情况如果贸然把人扶起来反而对病情不利,让他躺在硬质的地面上更安全。
我们中很多人并没有受过专业的急救训练,面对这样的突发状况我们更怕会因为操作不当而帮了倒忙。
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很多人也就抑制住自己想去扶老人的想法。
从众心理是我们很多人遇见事情时的首先会出现的心理状态。
“身边的大多数人都视而不见,那我去扶是不是太格格不入了?”
“为什么要我去扶,我不动手也会有其他人去扶的,再观察一下吧。”
以上应该是大部分围观群众的心理,这也就导致很多人都在观望而不去扶起摔倒的老人。
二、我们有救助的义务么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总会有些疑问,对于老人倒地我们到底要不要扶,我有扶他的义务么?
总体而言,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强制普通人必须救助所有陷入困境者,但是鼓励见义勇为,强调社会道德责任。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将见义勇为归为中华传统美德的原因。
关于公民在公共场所遇到他人处于危险境地时是否有法定救助义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民法典里有这样一个“好人法”条款:“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款明确指出正当救助行为再原则上不应遭受谴责,除非有重大过失。
另外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但在刑法层面,若放任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发生,且有能力救助却未予援助,理论上可能触犯刑法第270条规定的“遗弃罪”。
但这一条通常适用于家庭成员间或负有特殊照顾义务的情况,对于一般路人则较少适用。
故而,从法律层面上我们并没有救助摔倒的路人的义务,但我们也是鼓励大家去救助的,毕竟我们的社会还是充满爱才更美好。
三、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面对老人摔倒,去扶可能有被讹诈的风险,不扶又可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那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这一问题,两个初一的孩子给了我们答案。
根据今年十一月的报道,两个余杭良渚的初中生在放学路上扶起来了一个摔倒在路边水沟里的老爷爷。
他们合力搬开了压在老人身上的电动车,并仔细检查了老人身上是否有外伤,在老人再三表示自己没有大碍之后两人才离开。
老人一直记挂着这两个做好事不留名的少年,打听到了这两个学生的信息并送去了锦旗。
这两位初中生的救助以及老人知恩图报的行为给我们了一份满分答卷。
其实我们扶与不扶不仅取决于帮助者的好心,更取决于受助者不会恩将仇报。
面对老人突然摔倒的情况,正确处理不仅能有效帮助他们,还能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风险。
第一时间环顾四周,确认周边环境的安全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确保双方均远离险境。
之后我们要迅速而审慎地评估长辈的身体状态,重点留意意识清晰程度、生命体征平稳与否,以及可见创口或流血迹象。
牢记不得轻易移动可能涉及骨裂或脊柱受伤以及心脏病发作的个体,以防恶化病情。
如果情况紧急,老人出现了昏迷、呼吸困难等,我们应该立即拨打120或其他急救电话。
在周围有人时,大声呼喊寻求协助,让其他人帮忙报警或联系亲属。
如果怕讹诈的话我们还可以使用手机录制现场声音影像,既是自我保护也是记录实况。
同时我们应该简记时间地点人物基本情况,留联系方式给对方或救护人员,以便日后需要时提供证明。
四、这样的现象能被改变么虽然老人摔倒不要说有人去扶,甚至120都没人打这样的现象依旧存在,但至少这一现状正在被改变。
正义与良知永远值得推崇与保护,每个微小的善意都将汇聚成推动时代进步的洪流。
自从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中期以来,国家不断完善“善行无咎”的法律框架,为那些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的勇士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一旦英勇之举招致非议或蒙冤受损,我们就可以运用司法救助渠道,全面捍卫维护者的基本权益,扫除英雄背后的忧虑与寒意,令善行之路更为平坦宽广。
其次,我们应该普及急救培训,优化社会保障。
将基础急救技能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定期举办面向全民的免费课程,这样既能增强民众自救互救能力,又能降低施救者心理负担。
我们的社会还可以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增设应急服务点,缩短救援时间,减轻市民对医疗资源的担忧,提升整体安全感。
最后,我们还应该加强公共意识,进行心理干预。
开展社会运动,弘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鼓励正面报道,塑造互助榜样,激发社会责任感,促进邻里守望相助。
针对救助者与被救助者的心理需求,设立咨询热线,提供情感支持,消除顾虑,建立信任桥梁。
结语造成老人摔倒不要说有人去扶,就是120都没人打这样的现象的原因有很多。
问题更多出现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但是好人好事也在不断发生,实际上我们的社会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冷漠。
我们的社会是复杂多样的,构建一个和谐社会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参考信息:
老人摔倒不要说有人去扶,就是120都没人打,这种现象是谁造成的
一分之兔2024-10-30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4300366347499911
《老人摔倒不要说有人去扶,就是120都没人打,这种现象是谁造成的》 2024-10-28 宋姐聊生活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30603098328711715/
《老人摔倒无人扶最终死亡,家属将路人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宣判》
2023-12-26 爱文历史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MSOSDE7055619Z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