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坊间都流传着这样一则传言,说李鹏是周恩来总理的“养子”。但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李鹏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就已经明确给出过答案:
我与周总理和邓妈妈(邓颖超)的关系,可以形容为老同志和烈士后代的关系。尽管有人传言我是周总理的‘养子’,但这是不准确的……
事实上,李鹏的确是周总理和邓大姐所抚养的一个孩子,但并非外界所说的“养子”,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传言,主要与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有关。
众所周知,李鹏的父亲是我党早期参与领导军事斗争的先驱之一、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李硕勋同志。
1925年,才20出头的李硕勋便毅然投身革命,先后担任过上海反帝大同盟主席、江苏省委秘书长,浙江省委常委、省军委书记、省委代理书记等职,为中国革命立下了赫赫功勋。然而,令人遗憾的是,1931年9月5日,李硕勋同志却因叛徒出卖英勇就义,年仅28岁。
解放后,朱老总曾评价道:“硕勋同志临危不屈,从容就义,是人民的坚强战士,党的优秀党员。”
李硕勋同志遇难后,年仅3岁的李鹏便跟随母亲赵君陶东躲西藏,后住在成都一位亲戚家中,直到1940年后,周恩来和邓颖超才得知他们母子的下落,并将他们接到了重庆曾家岩50号“周公馆”。
这是周恩来以个人名义租的房子,并非为自己居住,而是作为中共南方局在市区内的一个主要办公点。
在“周公馆”,年仅12岁的李鹏第一次见到了周恩来和邓颖超,而跟其他很多的烈士子女一样,李鹏也亲切地称呼他们为“周伯伯”和“邓妈妈”。
熟悉历史的读者都知道,周恩来与邓颖超自1925年8月在广州结为革命伉俪后,曾先后怀有两个孩子,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这两个孩子均未能保住,而两次丧子之痛,也彻底剥夺了邓大姐作为母亲的机会。
但即便如此,他们也没有减弱作为父母的那份情怀,反而将自己无私和温暖的爱,全部奉献给了许许多多与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革命烈士后代。
在这其中,不仅有李鹏,还有他们唯一的干女儿、孙炳文烈士之女孙维世,蔡和森之子蔡博,罗亦农之子罗西北,叶挺之子叶正大,以及周总理的秘书李少石之女李湄等。
李鹏在曾家岩住了一段时间后,又转到红岩八路军办事处,而后又被送到延安学习。
自从第一次见面后,邓颖超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时刻关心着李鹏的学习、思想和生活。而李鹏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努力学习、不断进步,抗战胜利后不久,他还被批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46年7月,18岁的李鹏从张家口工业专门学校毕业。当时,国内的局势非常紧张,国民党军即将大举进攻张家口,各单位将按计划撤退到晋察冀根据地。
鉴于当前这种形势,校方给李鹏他们班的同学两个选择:一是跟着学校转移到晋察冀根据地,进入那里的华北大学继续学习;二是由学校负责介绍,直接赶赴前线参加工作。
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他们都想进入华北大学继续深造,只有李鹏等三个同学报名要奔赴前线。
尽管当时的李鹏只有18岁,但他觉得自己在延安学习的时间已经够长了,现在应该是走上工作岗位去实践的时候了。
在临行前,他还特地跑到周恩来、邓颖超居住的窑洞,向他亲爱的“周伯伯”和“邓妈妈”告别。
周恩来和邓颖超听说李鹏要奔赴前线工作后也十分高兴,并告诫他说:作为一个党员,不能光组织上入党,最重要的还是要思想上入党,这样才能像那些革命先烈们一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邓妈妈更是语重心长地叮嘱他:要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千万不要有干部子弟的优越感。
临别前,他们还送给李鹏一床新的毛毯,而他们自己用的仍是两条洗得发白的普通战士用的旧棉被。
李鹏也很心疼他们,说什么都不肯要,但“周伯伯”和“邓妈妈”却坚决要他收下,为了让他心安,他们还慈爱的对他说:这条毛毯虽然用了多年,但还很暖和,你行军打仗背着它也轻一些、舒服一些……
对于李鹏来说,“周伯伯”和“邓妈妈”就如同自己的父母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着他、爱护着他。
全国解放后,李鹏由于工作出色,职务不断得到提升,短短数年的时间,他就从一名普通的技术员,一路做到了电力工业部副部长、部长,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等职,是我国电力工业的杰出领导人之一。
1983年6月后,李鹏的人生迎来了新的转变。
这一年,他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而后又被增选为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短短几年后,他又先后担任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要职。
然而,尽管李鹏的职务不断提升,但在“邓妈妈”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不时也需要长辈对他提醒和帮助。
比如,在李鹏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的时候,79岁高龄的邓颖超还不惜冒着酷暑专门到他的办公室里谆谆教导:“不要骄傲,不要脱离群众”。
坊间一直传闻李鹏是周恩来和邓颖超的“养子”,在文史君看来,这也对也不对。
因为如果仅从这个词本身的含义来看的话,显然是不准确的;但如果换个思路去理解,这样的说法其实也无可厚非,毕竟他们对很多烈士子女都倾注了大量的关爱,因此说他们是这些孩子的“养父”、“养母”,实际上也没有什么问题。
或许也正因如此,李鹏才会在回忆录中说:这种传言“不准确”,而非“不正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