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情杀案始末:情妇为摆脱金主杀人灭口,因电视机型号暴露被捕

下雨天的快乐 2021-11-09 13:12:36

2011年10月7日,山西太原警方接到报警,对方称在小区里发现了一辆可疑的高档汽车。车门紧紧锁着,倒是后备箱开了一道大约三厘米的缝,从外面望去。里面放着一个纸箱子,可再一看,竟隐隐约约有两条人腿。本来那人也只是出于好奇,但车内如此场景也是把他吓了一跳,这才急忙报警。

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竟真在那辆汽车的后备箱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身上只穿着贴身衣物。脚上也没有穿鞋,脖子上有一道勒痕,很有可能是被人勒死的。果然尸检显示: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手腕被人捆绑过,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伤痕。背部有明显尸斑,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体内检测出了安眠药与毒品成分。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一个四十来岁,身强力壮的壮汉会毫无反抗的被人杀死,可他到底是谁呢?凶手与他又有何仇怨?车上并无身份信息等相关证明,只在方向盘上找到三枚不同的指纹,一枚属于死者。另外两枚暂不可知,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者弃尸之人的。现场找不到线索,只好将目标转向车主,从车牌确定车主为38岁的冯某。

冯某是当地一家小学的老师,这辆车虽然登记在她的名下,平时却是丈夫在使用。而经冯某辨认,后备箱发现的死者,正是她的丈夫王某华。同时,方向盘上的另外两枚指纹,有一枚是她的。据冯某说,10月4日晚,她开车与丈夫一同回家。后丈夫留下两万元的现金,说是要出去谈生意,开车外出后便失踪了。

她看了现场遗留的物品,指出少了出门携带的一万元现金和戴着的两百多克的金项链,难道这是一起因钱生出的谋杀案?可若是谋杀,为何撇下几十万元的车?且从死者服用安眠药的情况来看,凶手必然是一位他熟悉,丝毫没有防备之人。通过王某华的关系网,警方终于找到了一个可疑人物,那便是他的情妇吴某娇。

王某华与冯某结婚数年,曾经也十分相爱,携手走过贫苦的青年时光。好不容易挣下偌大产业,两个人的感情却发生了变化,王某华有钱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嫌弃妻子人老珠黄,时常在外头鬼混,包养年轻漂亮的情人。冯某为此没少与他发生争执,他们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所以冯某对他在家稍作停留便离开、失踪的行为毫不奇怪。

谁知道他又是去哪个情人家里了,冯某不想理会,也懒得理会。只是让她没想到,这一次再见,丈夫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警方调查王某华的行踪得知,他在离开家后,直奔情人慧慧那儿。待了十几分钟后,与合作伙伴王某去见了一个工程的水泥销售商,谈完转去另一情人吴某娇家中。

吴某娇的丈夫在两三年前去世,她独自带着孩子生活,通过朋友结识了王某华。一个想要钱财供孩子生活,一个贪图美色,两人很快发展成了情人。可一段时间后,吴某娇便闹着要与王某华分开,原因是王某华xī dú。他不仅自己吸,甚至强迫吴某娇跟他一同吸,这让吴某娇不能接受。

她与王某华在一起,是希望通过他的钱财改善生活,不是带坏孩子。结果王某华不愿意,屡次在深夜敲她家的门,闹得吴某娇与新结的男友不得安宁。10月4日晚,王某华又来吴某娇家中纠缠,言语中再次提及分手就杀她儿子。这让吴某娇大为惶恐,趁其不注意下了安眠药,随后将其勒死。

将尸体装在电视盒中,这也是警方将其定罪的关键证据,她装尸体的盒子正是家中电视机型号的包装。一个弱女子没法扛这么大个壮汉,吴某娇叫来网友高某,高某也是法律意识淡薄。明明在搬的过程中发现了里面的尸首,竟然还说没啥事儿,帮着她一同将尸体连车弃至另一小区中。无论怎么说,吴某娇的行为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高某的行为构成包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就此案来看,说到底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惹的祸,若是吴娇娇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她大可以将王某华告上法庭,王某华本身xīdú,构成毒品犯罪。数量没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最低标准,会受到行政处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数量超过,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分手后纠缠不清,以孩子威胁吴某娇与之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轻则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惜吴某娇不懂这些,走了歪路,最终自己也付出了一定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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