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船海工曾在船舶制造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从万吨轮船到航母的制造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被誉为“中国海军舰艇的摇篮”。
然而,2019年挪威系卓尔公司取消与大船海工签订的价值130亿元的订单,导致大船海工面临破产危机。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2013年,挪威系卓尔公司主动向大船重工发出邀请,签订了一份价值130亿元的合同,用于建造8座钻井平台。
然而,系卓尔仅支付了10%的定金,远低于行业内通常的30%-50%的标准。尽管这份订单存在明显风险,但鉴于系卓尔作为全球第二大超深水钻井运营商的地位以及其老板约翰·弗雷德里克森的强大背景(挪威最大且最具影响力的船东之一,拥有庞大的船队和钻塔资源),对于当时的大船重工而言,这仍然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机会。约翰·弗雷德里克森不仅是挪威最富有的人之一,还是一个在国际航运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他控制着多家大型船舶及海上设施运营公司,总资产高达164亿美元。
因此,当这样一个重量级合作伙伴提出合作请求时,很难不被其表面光鲜所吸引。
然而,正是这一看似美好的开端最终引发了一场灾难性的后果。在与行业巨头的合作中,大船重工识别到进入全球市场的战略机遇。尽管所收取的预付款远低于行业常规,但出于对卓尔集团实力及声誉的信任和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大船重工接受了10%的预付款条款,并与对方签订了合同。为了推进这八座钻井平台项目的建设,大船海工不得不自筹大量资金以支持项目进展。
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大船重工一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总额已经超过了100亿。选择较低的首付条件,为公司后续可能面临的风险埋下了伏笔。至2018年,项目至少完成了一半,而大船重工已自投至少30亿。然而,卓尔集团却在此时无预告地终止了合同。
卓尔集团的负责人甚至公开声明,早在2016年就已撤销与大船重工的所有合同,因此没有义务接受从中国运来的海上钻井平台。为了减少经济损失,大船重工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潜在的买家,希望能够接手这些海上钻井平台。
然而,尽管有需求方存在,但能够支付相应价格的购买者并不多见;而那些真正需要此类设备的企业往往资金有限。即使找到了愿意接手的企业,由于这些设施是专门为特定客户定制设计的,因此在转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技术或操作上的障碍。
关于卓尔集团的违约行为,其背后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是2018年中美之间爆发的贸易战,导致挪威等国采取了对华不利的态度;
其次是国际油价出现了周期性的下滑,使得卓尔意识到继续投资于这些成本高昂且回报率较低的项目变得不再经济实惠,最终决定放弃已支付的巨额定金。
尽管如此,卓尔通过及时止损的方式挽回了部分损失,相比之下,大船海工则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局面——该公司几乎将所有可用资源都投入到了该项目中,卓尔的撤资不仅给其带来了沉重的财务负担,还严重损害了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在不久之后,系卓尔集团宣布取消其第七个钻探项目。大航海公司意识到可能存在陷阱,出于谨慎考虑,请求终止与另一项目的合作关系,但遭到系卓尔的坚决拒绝。这一决定导致双方陷入僵局,大船重工因此遭受重大财务压力,资产负债达到19.21亿,甚至无力偿还800万债务。
这些定制化的钻井平台难以转售给其他买家,且合同条款对大船海工极为不利。
合约规定争议须由买方所在国的仲裁解决,而系卓尔不仅单方面解除合约,还向大船海工提出索赔,使后者陷入困境。随后,挪威公司以工期延误为由撤销了剩余的两个钻塔订单,并要求赔偿,进一步加剧了大船海工的被动局面。
大船海工的历史可追溯至1898年,当时其名为大连造船厂,由沙俄中东铁路局筹建。历经近代战争和多次政权更迭后,该厂于1955年转为我国独立经营的企业,并更名为大船海工。1958年,大船海工成功制造了中国第一艘万吨货轮“跃进号”,这标志着我国船舶制造工业的一次重要飞跃。
此后,大船海工专注于导弹驱逐舰的研发和生产。在中国22个省市、260多个厂家及众多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第一艘导弹驱逐舰“济南舰”于1970年顺利下水并于次年被海军正式接收。
自成立以来,大船海工为海军建造了百余艘舰船,成为国内为海军建造舰船最多的船厂之一。2002年,大船海工成功打破了日本和韩国在超大型原油油船市场的垄断地位。
在2012年9月25日这一历史性时刻,我国海军迎来了首艘航母辽宁舰的正式交付,标志着中国百年“航母梦”的圆满实现。此前,我国成功完成了5艘30万吨超大型原油油船的订单承接与交付,彰显了在船舶制造领域的实力和国际地位。
大船海工公司在面临破产的严峻挑战时,创新性地提出了“自救式”重整方案。由于海洋工程行业的高度专业性和市场特殊性,公司在寻找合适投资人方面一度陷入困境。
然而,在大连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大连中级人民法院的专业指导以及公司内部的积极努力下,管理人成功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赔款为主要资金来源,推进了公司的重整进程。
针对一般债务,大船海工采取了“债转股”的创新方式。经过与中国信保的深入沟通,双方达成了15亿元的赔偿协议,对10座平台进行了全面的赔偿。这一举措不仅有效缓解了公司的财务压力,也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大船海工凭借自身的智慧和努力,成功渡过了这次危机,实现了企业的重生。随后,来自中国信保的赔偿款项也如期到账,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这一事件充分展示了企业在面对困境时的创新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
经过重组后,大船海工成功交付了两艘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船舶:一艘为全球首艘85,000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另一艘则是国内首个8,500立方米级别的LNG船只。此外,该公司还赢得了一个价值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新项目合同,这不仅确保了破产资产的安全,也为未来的复苏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大船海工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正在为挪威北极光公司建造两艘7,500立方米的液化二氧化碳运输船,并且已经签订了第三艘船只的建造协议。
本质上是大船重工缺乏安全意识,事后找理由为自己开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