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公安机关“云剑”追逃全面告捷全市共174名逃犯落法网!
仅10月18日至31日,全市共有42名负案在逃人员归案,其中精准抓捕 15 名,感化劝投 27名。
10月22日,揭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马儒生对追逃行动高度重视,直接督导普宁追逃工作。
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培标(主持普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同志亲自带队到云落镇,走访云楼村村干部,后来到故意伤害公安部督办逃犯黄某鸿(男,25岁,云落镇人)的家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向黄某鸿的伯父等人宣讲“两高一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追逃的强大决心信心。
积极敦促他们规劝黄某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10月25日晚,慑于公安机关追逃声势,黄某鸿主动到普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吹响冲刺号角
“云剑”行动以来,普宁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两大安保”主线,结合“飓风2019”追逃行动,全警动员,强力出击,充分应用智慧新警务建设成果,不断创新优化工作机制,全力缉捕逃犯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0月18日,该局又专门召开追逃工作推进会,全面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局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追逃工作方案,落实属地等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领导和民警。
全局各单位协力作战,综合施策,采取情报研判、循线追捕、政策劝投等切实可行措施,吹响了缉捕逃犯的冲刺号角。
10月21日,普宁市政法委牵头,召开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相关领导参加的刑事工作专题会商会议,贯彻落实“两高一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部署支持公安机关开展追逃工作。
普宁市公安局严格执行《通告》精神和要求,对投案自首与非投案自首人员实行区别处理,体现宽严相济政策,最大限度发挥《通告》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施精准追捕
普宁市公安局以科技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全面创新打法,通过建立刑侦、治安、网警等警种和各派出所情报信息高效联动共享机制,依托公安网上作战平台和大情报等技术系统,广泛收集各类情报信息。
通过碰撞比对、数据分析、多维研判等情报研判手段,将海量的碎片化线索转化为高价值的可操作情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步研判、多警种合成作战模式,深入挖掘在逃人员蛛丝马迹,循线追踪,精准定位,组织追捕。
10月31日零时,普宁民警在广州白云公安分局的协助下,抓获职务侵占逃犯张某强;10月30日上午,池尾派出所在普宁市一家环保公司抓获湖北省警方网上追缉寻衅滋事逃犯许某路(男,34岁,湖北省人)。
10月28日晚,该所又抓获江西省警方追缉盗窃逃犯江某鑫(男,26岁,池尾街道人);10月27日,在湖北省警方的支持下,麒麟派出所民警将强奸网上逃犯陈某耿(男,32岁,麒麟镇人)押回普宁归案。
敦促感化劝投
普宁市公安局全体党组成员深入各单位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收集梳理在逃人员信息,完善“一逃一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组织派出所民警以及各村居委等多方力量,上门走访发放“两高一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大力宣传《通告》等法律法规,采取亲情规劝、政策感召等方式,体现宽严相济政策,规劝、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强化在各媒体平台上的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发布悬赏通告,鼓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线索,积极举报在逃人员,营造“有逃必追,有逃必抓”的强大追逃声势。截至发稿时,生产伪劣产品逃犯黄某锋来到南溪派出所自首;
10月29日,经民警敦促规劝,被浙江省警方列为电信诈骗网上逃犯林某桂到南溪派出所自首。10月27日,故意伤害逃犯张某兴到南溪派出所投案;10月27日下午,故意伤害逃犯张某声(男,34岁,下架山镇人)到城南派出所自首;
10月26日,聚众斗殴逃犯吕某强(男,26岁)、吕某明(男,28岁,均是大池农场人)到里湖派出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