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大多数官员被判死缓、无期徒刑而不是直接死刑的原因吗?

议史纪 2024-12-06 08:49:28

在我国刑法中,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这必然是犯了穷凶恶极的罪犯应当承受的。不过除了死刑之外,和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独有了“死缓”这一项。

很多人对于死缓并不是很了解,但其实说白了就是“留了一条命”。通常情况下,我们总是会在电视剧中,或者现实中听到一些类似“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类的判决,不少人误以为,这是两年后再执行死刑的意思。

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实际上这个罪犯已经从死刑改为死缓,在这两年期间,如果表现良好,那么两年后就会被改为无期徒刑。无论如何,起码保住了一条命。

在现实情况中,大部分罪犯会为了保住一条命,而在这两年期间不犯事,所以大部分人能够转变为无期徒刑。不过也有一种例外的情况,曾经有一个监狱关了一个死缓罪犯,年龄不大,表现良好的话是很容易活下来的。

但是这个小伙子,身体中应该带着犯罪因子,在两年缓期之内,不光是打了其他犯人,还敢打狱警。在监狱中都这么不老实,那么如果有机会出狱,恐怕大概率会祸害人间。于是经过上层领导的研究,一致认为该罪犯不予通过缓期,最终还是执行了死刑。

所以说,无论如何千万别侥幸,大部分罪犯即便是逃过了死刑,也还是要在监狱中度过漫长的岁月。

其实很多人会疑问,那些犯了罪无可赦的重刑罪犯,就是应该拿命来偿,而其他罪不至死,但性质依旧很恶劣的人,也可以无期徒刑。那么死缓还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死缓的发明,恰恰是“人权”的体现。上世纪中期,我国从战火中好不容易走出来,国家根基不稳,各方势力蠢蠢欲动都想趁机搞事情。依照我国律法,针对一些穷凶恶极的人判了死刑。

不过,对于另一些罪犯来说,他们的性质恶劣却有着悔改之心,面对这样的一群人是该杀还是不该杀?有关于生与死的问题,不是“一刀切”那么简单,所以要严肃且慎重。

死缓其实也是死刑的一部分,被判死缓的大部分人战战兢兢度过缓期,又因国家愿意给予他们一个机会而感恩戴德,相当一部分人愿意戴罪在监狱悔过。死缓的意义在于,既符合罪刑法,又在重大量刑之间有了一个缓冲。

其实近年来,随着国际上所谓“白左”盛行,废死派的声音越来越大。但是在我国,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废死派所顾虑的问题,在我国根本不存在。死缓的存在在很大一部分上,堵住了这些废死派的嘴。

死缓是一个量刑标准,也体现了我国刑法的全面性。犯罪活动本身就是复杂的,有各种各样的外在因素,刑法应当尽可能的考虑完善。尽管有许多争议存在,但是死缓仍然体现了司法的宽宥,落实我国慎杀少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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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史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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