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报道上海一对夫妻约定假离婚买学区房,男方以离婚补偿款名义向女方转账近300万用以购房。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肯复婚了,丈夫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裁定:离婚已成事实,但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男方人财两空。
一言以蔽之,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契约,本案本身就是合同法和婚姻法交叉的问题,最后法院处理也没毛病,婚姻关系按婚姻法规定来,财产关系按合同法来。那么,假离婚会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呢?法律会保护假离婚吗?
一、看完这个案例真是感慨万千,因为我身边发生过更窝心的事去年底,我二表姐和姐夫为了给儿子买一套学区房,办理了假离婚,把原来在上海浦东两室两厅的房子卖了。以我二姐的名义买了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并以我姐夫的名义买了一套一室户的学区房。
经过一番折腾,今年5月,他们终于把所有落户手续办完了,房子也装修好可以住人了,两人准备去复婚。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我表姐夫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发脑血管意外,送到瑞金医院抢救。因为我表姐和姐夫在名义上已经离婚,不能代表家属手术签字,儿子是未成年人也不能手术签字。一定要等男方家属签字后,才能手术。
我表姐夫祖籍湖南,虽然他已经是上海户口,在上海成家立业。可他所有家属都在湖南农村老家,一时半刻哪里到的了上海。然而医院态度很明确:没有直系家属签字,不能动手术。没办法,只能等姐夫的父亲和二弟第二天赶到上海,再签字做手术。
手术后,我姐夫恢复的还不错,一度从重症病房转回了普通病房。哪知道术后一周又突发大面积脑出血,没抢救回来去世了。
我姐夫去世后留下一个大问题:学区房是他名下的财产,因为我表姐和姐夫还没有复婚,于是这套房子作为遗产,继承人是:我姐夫的父母和我表外甥。这套房子现在市价大约300多万,也就是说我姐夫的父母有2/3的产权,我表外甥只有1/3的产权,而我表姐完全失去了对房子的所有权。
如今两家正在协商房子的产权问题。因为我姐夫的弟弟正准备结婚,需要钱。于是,我姐夫的父母提出:让我表姐出100万,他们放弃学区房的所有权。总之,人算不如天算。
二、再来说说,“假离婚”一般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但凡有些法律常识的朋友,都知道离婚没有假的一说,只要是离婚就是真的。可是光知道这个结论对各位没有实际帮助,因为没办法解决眼前问题。
于是,我接下来要详细讲讲“假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都有哪些?
1、为什么会有人“假离婚”?
过去的一段时间,总有人找我律师朋友咨询“假离婚”,甚至有人找他起草“假离婚版离婚协议”。总的来说,“假离婚”的主要原因集中在避开限购政策。比如大部分限购城市规定,一个家庭二套房首付款为60%。2、“假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目前,主流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无效。理由是这属于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假离婚”后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主要考虑三个因素:购房时间,登记情况,购房资金来源。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是,有一部分情况无法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但也不代表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离婚“购房这类情况,一定不可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产权一定也不会登记在双方名下,但如果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被假离婚”一方如何进行自我救济?
当双方办理完“假离婚”手续,又重新购房,最后能够顺利办理复婚手续的话,双方是不会存在纠纷的,也就没有自我救济的必要。
但现实情况是,有一部分人“假离婚”后,就死活不同意复婚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意外等。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另一方不存在法律救济的途径。虽然婚姻没有救济的途径,但对于财产的分割仍然具有救济的途径,主要分为两个:
A、可以认定离婚协议无效,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假离婚”后购置的房屋,如果动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购置,该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三、假离婚的背后:家和万事兴,因为信用就是资本法律上不保护假离婚,也没有假离婚一说。无论基于什么目的,只要完成了法定程序和手续,从法律上夫妻关系就因离婚行为产生而终止。
可见,假离婚这事就要愿赌服输,没啥好多说的。这种事30年前在上海,伴随着大规模动拆迁就已出现,源源不断永无止境。所以我不觉得这事有多奇葩,早见怪不怪了。假离婚这事也算中国特色了,因为在西方社会,契约的结束就意味着所有法律婚姻权利义务的结束。只有我们在强大的社会传统道德约束下,才会出现没有法律担保下的婚姻权利义务。
在现实中,我们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假离婚还真的就只是假离婚,假离婚双方都和离婚前过得没啥区别。如上海前两年购房限购前有多少突击假离婚的,现在还不是大都相安无事。所以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假离婚弄假成真能上新闻,也同样是因为发生得少才吸引眼球的。
同时,真敢假离婚毕竟只是社会少数,因为大家都知道一旦弄假成真的话,那就真会血本无归。真正敢玩假离婚的,都是双方都信得过的。至少也是自己觉得信得过的,当然盲目自信的就弄巧成拙成问题里,就是那对夫妻的样了。而真玩假离婚的,确实是能拿到不奜收益的。最典型的就是过去动拆迁、现在房产限购中的假离婚,确实能真实拿到收益。在领证前,就因为你限购而你老婆没限购,而你家就出资以你老婆的名义投资了套房,现在都涨了两倍多了。当然代价就是这算你老婆的婚前财产,真要出岔子的话,那也只能愿赌服输。
为啥古人说“家和万事兴”?因为信用就是资本。家庭成员内部足够信得过,就能不在乎法律担保,而比他人降低博弈成本。这和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一个理。所以我支持照章办事判假离婚,不然怎么体现家和万事兴的优势呢?总之,假离婚也是一种“赌博”,毕竟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我们一定要记住,假离婚中的男女合谋,企图通过终止婚姻关系,绕过国家限购政策,这对于婚姻关系,法律是不保护的,双方应当承担“自作自受”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