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我们对于房子的重视程度延续了我们对家的依恋。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房子的价值在家庭资产中占比是非常大的,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如今房子在我们的家庭总资产中占比高达70%,因此很多人对于房子的归属问题也是十分重视的。
在以往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房子究竟归谁主要是根据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名字来确定的,即便是在法院宣判的时候也是以房产证为主要判断依据。
因此人们对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十分在意的。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法律制度的日益健全,对于房子的归属问题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如今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房子的归属问题不取决于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其中有四点是判断房子归属权的重要依据,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男方购买房产,因为成家立业的根本就是首先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在这一方面男方的责任更大一些。有了房子就如同是拿到了婚姻的入场券,有了谈婚论嫁的资格,这种观念在我们国家短期之内并不会得到彻底地改变。
而在结婚的时候,由于房子的价值相对来说比较高,会有女方或者是女方家属提出,要将女方的姓名添加到房产证上。
因为按照以往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为房产的共同持有人,那么即便后期婚姻失败,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女方有权利拿走一半的房产。
这也是为了确保婚姻的稳定性,以及考察男方对于女方的感情,如果能够在巨额家庭资产上与女方共同掌管,那么这段婚姻给人的感觉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可靠的。
也正是因为法律在房产归属问题上比较简单粗暴的判断方式,给很多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很多图谋不轨的人打着结婚的幌子骗人房产,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除此之外,这种在房产证上添加双方姓名的做法,也给感情破裂的婚姻带来了更多的纠纷,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婚姻失败,而分手之时又因为房产争夺而加深矛盾最终反目成仇,无形之中增加了社会矛盾,违背和谐发展的基本国策。
所以在最新的民法典中,对于旧的婚姻法进行了更改,其中就房产归属问题做出了很大的变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第一种情况就是房子是夫妻双方中的一人,完全在婚前通过全款的方式购买所得,这种情况中即便是夫妻双方离婚房子的归属权也是比较清晰的,也就是谁买的房子就归谁,别人是无权进行分割的。
而第二种情况就是如今比较常见的父母赠与方式获得的婚房。
由于房价不断攀升,很多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购买婚房可能性并不大,父母出于对孩子的考虑,会利用自己的积蓄给子女购买房产,当作年轻人的婚房,而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未来的婚姻过程中,双方感情破裂结束婚姻关系,那么房子归购买者父母,即便是添加上对方的名字也是无济于事的。
第三种情况就是如今比较常见的贷款买房的情况,毕竟房子的总价是比较高昂的,想要全款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便是父母拿出积蓄来,有时候也只能勉强凑够首付。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选择只付首付,然后年轻夫妇在结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婚姻关系破裂,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很大概率属于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当然得到房子的所有权也是需要向对方做出补偿的,毕竟在还贷过程中对方也是有所付出的。
第四种情况就是如今并不常见的裸婚,结婚的时候没有购买房产,夫妻双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结婚之后共同购买房产,共同偿还贷款。
这种情况下虽然夫妻共同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但是未来依然充满变数,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建议夫妻双方就房产归属问题进行协商。
毕竟双方对于家庭的付出大家都心知肚明,通常情况下能够协商成功,如果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般是对房产进行平均分割。
小结这是民法典里对于婚姻法的有关改动,大家一定要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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