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和“县令”,在当下的人看来,并没有什么区别,县是古代地区划分的一个单位,无论是“知县”还是“县令”,都是管辖这个县的地方官呗。
可实际上别看这两个称呼只有一个字不同,但却完全不一样。称谓不同,管辖不同,职务内容也不同,这两者之间到底为什么会有差别呢?
地方选拔的“县令”
我国自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县级行政单位。那时诸国林立,每个诸侯国的国情不同,文字、度量衡等也都完全不一样,这官职称呼也一样,县级官员的叫法纷繁复杂,“大夫、令、尹”等等,叫什么的都有。
虽然叫法不同,但可别小看了这些地方官员,这些县级官员在当时,对于一个国家的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担任这一职位的,大多是当地声名远扬的乡绅,有学问,有威望。这也是各国君主想要的,只有足够有威望,才能够维系整个县的稳定。
直到始皇帝一扫六合,封建君主专制,除了“车同轨,书同文”之外,这些地方官员的称谓,肯定也是要统一的。
秦朝对于地方行政长官进行了精确的划分,“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万户以下的,称县长。”
很明显“县令”管辖的人更多,俸禄自然也就更多,但这两者都是五品官。
秦灭亡之后,汉朝初设,朝代的更迭导致人口骤降,秦朝时万户以上的县,已经没几个了,所以便取消了“县长”这一称呼,此后便只有“县令”这一个官职。
从春秋战国到汉朝,“县令”一职都有当地德高望重之人担任,不仅维系了当地的稳定,防止百姓生乱,更能够靠着这些人的名声,化解百姓对过重的赋税徭役的怨念。
秦汉时期,这一官职虽不起眼,却十分重要,所以县令手中的权力也不小。到了汉朝时,县令不仅仅只管地方行政问题,还承担了向上举荐人才的重任。
那时还并没有完善的科举制度,所以人才大多都是靠官员一层层的推荐,县令遇见优秀的人才,文韬武略出众,还是专长礼法农事,只要能够得到县令的青睐,便有入仕升官的可能。
所以当时的朝野上下,诸多重臣能臣们,都是从县令手下擢选出来的,县令这一职位的人脉超乎想象。
上能选拔直达天庭的官员,下能处理地方行政问题解决争端,无论是九五至尊还是平民百姓,都对县令这一职位敬重有加,这也是为何这一职位会被叫做“父母官”。
地方官做得好,这个县级单位便足够稳定,不仅百姓安定,不会生乱,农商欣欣向荣,还会按时按额缴税。对于朝廷来说,一个稳定的基层统治,对于社稷的稳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县令”由来已久,那么“知县”又是何时出现的官职名称呢?
中央派遣的“知县”
“知县”一词最早出现在唐朝。在唐朝以前,“县令”还是由各地乡绅担任,但朝代更迭间,这种选拔方式也给中央集权的统治,生出了麻烦。
地方豪强的势力越来越壮大,原本用来稳定局面的官员,也早已被这些宗族势力、地方豪强所把控,成了带头反抗朝廷的一把刀。
地方不稳定因素增多,朝廷鞭长莫及,越发难以控制这些乡县。安史之乱的爆发,安禄山的崛起,背后便是这些宗族势力的不断强大。自那之后,唐朝的统治便再走下坡路,藩镇割据,各地战乱不断。
所以县令的职位也会频繁出现空缺,需要及时补上。为了避免地方势力的强大,中央专门派遣了官员前往,暂时代理县令官职。
这一职务的全称是“权知某县事”,简称“知县”,实际就是代理的县官,并不是一个稳定的官职。唐朝时,“县令”和“知县”两种官职并列,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是当地选拔的,一个代表着中央派遣的。
宋朝时,“知县”不再是不稳定的官职,而是正式成为了北宋的官职之一。
宋朝吸取了唐朝的经验教训,为了避免宗族地方势力过大,不再像以往那样在当地选拔德高望重的“县令”,而是由中央直接派遣,任命“知县”前去县级单位走马上任。
这些“知县”们,都是正儿八经通过科举的路子走上仕途的,对朝廷必然忠诚。如此一来,便能够根本性的解决地方豪强势力过大,把持政权的问题。
但这种一刀切的处理方式,直接威胁到了地方宗族豪强的利益。所以在刚开始推行“知县”这一官职时,中央和地方对立得很厉害。
为了威胁朝廷恢复“县令”,这些地方乡绅豪强们,不仅对知县的日常执政工作完全不配合,甚至还会专门去妨碍公务,破坏知县在当地的威信。
种种举动,就是为了向中央示威,迫使中央放弃对地方的管辖。
但朝廷对这些地方势力的怨念由来已久,又看他们处处不配合,更会直接怀疑当地乡绅豪强是不是用心险恶,想要重现唐朝时藩镇割据的情况,所以坚决推行“知县”。
这也对派遣至地方的知县们造成了极大的考验,如何在不开明、不配合的乡绅下开展工作,树立知县的威望,是个不小的难题。
但好在,靠着政绩的突出,以及中央对地方权力掌控的不断加强,“知县”这一官职彻底在地方站稳了脚跟,取代了“县令”,成为了县级行政单位唯一的官职。
另外,科举的推广,更是给天下读书人提供了一条更明朗的出路。毕竟知县是中央所派遣,职能任务除了日常的行政工作,大部分还需要兼管兵马、军事,权力比起“县令”来,只升不降。虽职能多,但知县身边,还会有县丞、主簿、典史等人想帮,工作并不算劳累。
对于科举出头的士大夫而言,这可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差。外放去做一段时间的知县,再调回中央,不仅能够积累政绩美化履历,仕途更是能更加顺遂,平步青云也指日可待。
所以当时的官员们,都是争先恐后想要去做这地方的父母官。但到了明清,知县又不再是众臣子争夺的香饽饽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由先进到落后的地方官
到了明朝,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知县这一职位沿用宋朝,仍然是由中央派遣。
但比起宋朝时的知县,明朝时知县的待遇相对而言较差,不仅身边只有一个县丞陪同相助,俸禄权力也都相继被削弱。
虽为地方官,掌管整个县的行政事务,官级却只是正七品,芝麻大小的官员。
一没权力,二无油水,升迁还更加艰难,明朝时很多地方的知县,如果只靠自己那点微薄的俸禄,连温饱都满足不了。
为了生计,知县带头经商。要么就是在重压之下,走上了不归路,越来越多的知县开始贪污受贿,不仅再是为百姓谋实事的父母官,反而陷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清朝更是如此,甚至还设立的奖惩制度来对知县进行考核约束。
也是因此,明清时期,百姓对知县的好感也降到了最低点,他们不再是为百姓申冤,为当地做实绩谋出路的官员,而只是中央命令的传达者。
在政绩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也让基层的统治越发混乱,滋生了反意。明清时期的“知县”也早已不是香饽饽,真正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人才,也不屑于担任这一官职。
这也导致了明清时,负责地方行政事务的官员,能力才学都相对逊色。若无真才实学,很难将地方官做好,反而会变成蛀虫,危害整个县的长治久安。长久来看,对地方的管理和统治都有坏处。
这不仅仅是称呼上的不同,“知县”和“县令”除了都是县级官员之外,有着巨大的差异。
从职权上来看,“知县”是由中央派遣,不仅只承担地方行政事务,对中央负责,还会承担额外的兵马军事等职务,是中央集权制的表现之一。
从官职品级来看,明清时期的知县只是正七品,而县令却是有正五品,两品的差距,却不是那么容易能够弥补的。
而“县令”是由当地推选的有名望有能力的乡绅,只需承担行政事务,但在当地享有威望,对地方起到一个维稳的作用。
从这两个官职称谓的演变也能看出,封建专制时期,中央集权的出现是必要的,过度将权力让渡给地方,会滋生反意,形成割据势力,对于朝廷的通知百害而无一利。
但等到了近代,中央集权制度也逐渐显现出了落后性。
过度将权力掌握在皇帝手中,地方官的待遇太差,不仅会让官员们不愿实打实地工作,也逼得他们为了生计,不得不贪污受贿,最后民怨沸腾,也会反作用到朝廷身上。
但不论怎么说,从“县令”过渡到“知县”的过程,是封建君主专制历史上,中央集权发展的直接反应,也是中央集权发生改变,不可忽视的重要转折点。
是不是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