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社会上比较突出的一项问题就是地方债,而且地方债慢慢的已经进入一种不可持续的规模了。
地方政府现在貌似都是几十万亿的债,因为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慢慢形成一种形式,就是中央政府拿的钱多,对地方政府特别是穷地方,需要靠转移支付来来维持。
但是中央留了一项土地财政在后来慢慢地发展起来。所谓卖地的钱都归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通过一些所谓的融资平台,把债务慢慢地堆起来了,那这些问题又该如何化解呢?
发债主体非标风险事件情况(次数)
我们可以先考虑一下所谓的地方债都是欠谁的呢?他的债权人主要是有两个,一个是政府欠企业的:让企业做了一些房产项目,基建或建筑公司等等,最终没有钱支付。
另一个是政府从银行借的钱:从银行借的钱在做的项目里的相当一部分是非经济性的项目。通俗来讲就是政府在做项目的时候,又有投资,又有GDP,又有税收。因为它是非经济性的,用的时候政府认为形势很好,但是用完了没有新的财富来偿还。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一点,因为地方政府有一个制度是任期制,即本任期之内的GDP上去了,至于什么时候还债那是下一个任期的事,很多时候都是只把个人任期内的经济先搞好。
广义政府债务结构变化(万亿元)
如果放置到现在看这些状况,如果中央不介入还钱可能行不通了。因为地方债有可能是欠银行的,有可能是欠企业的,有可能是欠个人的。
如果企业说拿不到这个钱,企业的经营也会出风险,而且银行也会出风险,比如坏账增多等等,最后这些风险还是会落到银行和企业头上。
所以现在中央如果不给地方化债,那政府以前借的钱没有财富可以还。就比如前些天贵州已经宣布说还不起债,连债息也还不起。
所以现在中央所谓的化地方债,真正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地方政府的问题,是那些债权人的问题。
如果不把地方政府的债化掉,银行就会增加风险。因为银行的坏账会急剧增加,国有银行的坏账太多也是有很大的风险。同时对于企业来讲,那么多的债欠给企业,最终形成企业的坏账,那么企业可能有的会走向倒闭,有的会很难运行。
广义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占比(万亿元)
所以现在化地方政府的债务主要要救的是债权人,如果不偿还这些债务,那些债权人就会出现重大的财务风险。这样才能使银行、企业甚至包括个人,将这些风险能够消除。而且要明确表明我批复给地方化债的钱,不能再搞新的投资项目,而是一定偿还地方的债务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