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和课程内容,并且按要求参加培训结业考核。考核通过后,可获得鲁东大学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初/中/高级)培训合格证书》。
2.专业技术等级认证。持有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可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评价机构的专业技术等级考核,通过后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站查询;
3.学时记录。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全国有效。
4.职称申报。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学员,可向当地人社主管部门申报相应等级的职称评审,获取专业职称(具体职称认定或衔接办法按照各地各部门实际政策执行)。
5.“1+N”证书培训补贴。学员可以在培训期间自愿选择增加其他培训项目,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多个相应证书。培训费享受一定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