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被害人洗衣服,不洗就用开水烫!
烫完还被要求穿上长袖校服不准告诉任何人,
否则就弄死他!
等送医时已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这令人发指的一幕就发生在广西南宁龙翔学校隆安校区,是一所民办文武学校,被烫伤的同学张某,13岁,是转校生,今年2月底才转到该校区,3月份就被同学殴打,一直到5月7号这天,经常霸凌他的同学要他帮忙洗衣服,由于之前手被打伤,张同学拒绝帮他们洗衣服,结果就他们拿11盆热水从肩膀一浇而下,5月份的广西天气已经很热了,接近100°的开水浇到皮肤上,很快就长起水泡,如果不及时治疗,万一化脓感染是会危及生命的。
霸凌的几人害怕事情暴露,威胁张同学穿上长袖校服进行遮挡,等家人发现的时候,已经过去了9天的时间,伤口已经溃烂发脓,已不能正常走路。
刚开始学校还不愿相信,但还是垫付了6000多块的医药费,面对记者的采访,当地教育局竟然还反问记者:网上的消息那么多,难道全都是真的吗?他们自己会调查,一旦查明将依法依规处理。
5月22日,隆安县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隆安校区中学生赵某某和蒙某某等8人,对同学张某采取殴打,开水烫等方式进行霸凌,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恢复状况良好。赵某某和蒙某某分别年满17岁和16岁,现已被刑事拘留,其余6名未满16岁的学生被行政拘留。涉事学校被要求立即整顿。
评论区炸开了锅,强烈呼吁修改刑法年龄,未成年保护法不是挡箭牌,年龄不能作为保护伞。
还有网友气愤的表示:他们怎么霸凌的别人,就用同样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惩罚,让他们知道霸凌别人就是霸凌自己!
对此大家还有什么要补充的?评论区请尽情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