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宝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详解及申领指南

上海钰护健康生活服务 2024-12-19 11:09:20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 年龄与户籍:申请人须年满60周岁,且具有上海市宝山区户籍。

2. 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

•低保家庭:申请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属于低收入家庭成员,具体收入标准依据政策规定。

•养老金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申请人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

3. 健康与照护需求:申请人需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其身体状况达到相应照护等级(一至六级),表明有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1.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10元。

2. 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88元。

3. 80周岁及以上且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5元。

4. 特殊对象补贴:

•无子女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的20%。

•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同时享受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将有所调整,具体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740元(照护二级至四级)或444元(照护五级至六级)。

三、申领流程

1. 准备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

•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

•由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低保/低收入证明。

•养老金收入证明及相关医疗证明。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报告。

2. 提交申请: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就近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并履行相应委托手续。

3. 审核流程:

•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报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审批。

•审核过程中会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照护等级等进行核实。

4. 结果通知:

•审批通过后,发放《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

•如未通过审批,发放《不予服务补贴告知书》,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四、补贴使用与管理

1. 补贴用途: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照料护理、康复辅助、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

2. 补贴发放:申请人可以凭《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在指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享受相应的服务,并由机构根据补贴标准在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补贴金额。

3. 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将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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