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死的超然态度与善恶标准探讨

翊祥国学研修 2025-03-24 13:57:21

在道教中,生死观是其教义的核心之一,视生死为道的永恒不变的体现。学道者应持“无可而无不可”的态度面对生死。《道德经》阐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并认为“道”是万物生发的本源。第五十五章亦言:“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意味着万物过于强盛则会走向衰老,这违背了“道”,导致迅速消亡。生死循环不息,是“道”的表现。

因此,《道德经》从宇宙论的角度审视生死。而《南华真经》则从不同视角探讨生死,一方面强调生死的相互依存,如《知北游》所言:“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另一方面,它又认为死亡是摆脱人世烦恼的解脱,《至乐》中记载庄子妻死,惠子吊唁时,庄子却敲盆歌唱。惠子询问原因,庄子解释说:“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因此,生死被视为自然的变迁,对生死应持超然态度,不必因此感到悲伤和烦恼。

道教对生死的态度,一方面如《云笈七籤·七部语要》所述:“生死常也,确乎在天,但禀以自然,则生死之道无可而无不可也。或未生而已死;或已死而重生。或不可以生而生;或不可以死而死。或可以死而不死;或可以生而不生。或有生而不如无生;或惜死而所以致死。是以致死之地则生,致生之地则死。或为知而不可以死,或为时而不可以生。或云劳我以生生者,好物也,不可恶其生;或云休我以死死者,恶物也,不可好其死。凡人心非不好其生,不能全其生,非不恶其死,不能远其死。”另一方面,道教也追求长生不死,《南华真经》中就有不死的真人和圣人的概念。

葛洪在《抱朴子内篇》中将仙人定义为实践儒家道德和终生追求金丹的人。唐宋以后,道教的生死观变得更加功利化,既渴望长生不死,又向往死后的升天。陈致虚在《金丹大要》中提到:“无生之义最难言,人世轻生若骏奔。趁得非生非死法,乾坤有限道长存。”

善恶是非的标准

“天道无亲,唯善是与”这一句话源自《太平经》,其含义是天道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唯独对那些行为善良的人给予恩惠。这构成了道教善恶观的核心。善恶观是道教教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主张顺应“道”的指引,遵循道义的人被视为善,而违背“道”的人则被视为恶。

《云笈七籤·七部语要》中提到:“放纵私欲是恶,抑制贪婪是善”,“所有善行的根本在于道德、孝顺、慈爱和仁德。所有恶行的根本在于违背道德、背离德行、凶残、逆反和杀戮。”行善之人,天赐福报;作恶之人,天降灾祸。“即使行小善,也不应认为无福;即使犯小恶,也不应认为无祸。小善如同九层高台始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行一善到积累万善,每一步都有福报相随,当万善圆满时,便能成为九天大帝。而小恶则如同积沙成塔,从微小到显著,从行一恶到累积万恶,每一步都有灾祸相随,当万恶累积时,便成为薜荔狱中的囚徒,永远没有被释放的希望。”当然,善恶的吉凶祸福源自于冥冥之中,善恶的判断也在暗中进行。

《云笈七籤》认为:即使是在黑暗中隐藏的事情,也没有不被发现的;即使是在迷惑中前行,也没有不被明察的。在明处修持德行,在暗处行为不端,以为人不知晓。但若人不知晓,鬼神却能洞察一切,鬼神已知而仍自欺欺人,这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愚蠢之举。

1 阅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