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上文继续写。
管子是指辅助齐桓公的四十余年的政治家管仲,而《管子》这本书是后世管仲学派对“管仲思想”的一种继承与发展,二者不是一回事。
但《管子》这本书的思想源头就是管仲无疑,换句话说,管仲对《管子》这本书起了基调,想理解《管子》就要先理解管仲。
“商人”本性管仲,安徽省颍上县,非齐国本地土著。大概是全族人都迁移到了齐国,在齐国做了一个小官,比如齐襄公时的大夫管至父就是管氏的族人。
《史记》中记载管仲家贫,很早就开始经商,也因为有经商的经历,导致管仲的性格十分接近“商人”,用管仲自己的话来说;
管仲曰:“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於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走,鲍叔不以我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管仲提到三件事;
其一,管仲与鲍叔一起做生意,二者同样的工作,但每次管仲拿大头。
其二,管仲三次选择主公,三次都被主公“解聘”。三次参加战争,三次都当逃兵。
其三,管仲侍奉公子纠,公子纠与齐桓公竞争君位失败,被逼自杀。齐桓公点名要将公子纠的跟随者召忽与管仲剁成肉酱,结果召忽自杀,管仲为活命,自愿请囚去齐国。
齐遗鲁书曰:“子纠兄弟,弗忍诛,请鲁自杀之。召忽、管仲雠也,请得而甘心醢之。不然,将围鲁。”鲁人患之,遂杀子纠于笙渎。召忽自杀,管仲请囚。桓公之立,发兵攻鲁,心欲杀管仲。
三件事,可说明管仲商人本性。
什么是商人本性?
引用《潜伏》中的台词——“你一枪打不死我,我活过来了,我们可以继续做生意,只要价格公道。”
商人是没有“信仰”与“立场”的,只要价格公道,谁都可以与他做“生意”。管仲跟随过五位主公,也就是与五位主公做生意,生意没谈成,就要先保命(本金),再找下任主公,这也是管仲不自杀的原因。
春秋时期,君主与臣子有一项“策名委质”的仪式,即臣子与君主相互认可,就会一直跟随君主,不会背叛,如果背叛,只有死亡一种方式,所谓“策名委质,贰乃辟也。”
比如晋文公早期流浪时,身边跟着的大臣,都是策名委质过的人物。
但显然管仲不是。
另一项是与鲍叔臣共同做生意,分利润。管仲自称是因为鲍叔牙知道他穷,所以让着他。这话恐怕是顾及同朝为官的鲍叔牙,管仲相当委婉。
真实原因恐怕是管仲的“轻重思想”。
一般来说,一件商品,如果其使用价值为五元,那卖六元,即可赚一元。而“轻重思想”卖东西不是看商品的价值,而是商品的稀缺性,即某人急用某种商品,愿意出二十元买,即使这件使用价值为五元的商品,就值二十元,也必须卖二十元。
管仲能分多金的原因,恐怕就在于管仲比鲍叔牙更具有“稀缺性”,所以才敢多要利润。
管仲对后世的影响暂时先不管“管鲍之交”如何。

当管仲以商人思想治理国家时,他也会利用与制造“稀缺性”来控制整个国家。
《管子》一书中有;“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诎;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养,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
意思是只有一条由君主控制的获得渠道,其国无敌;如果有四条,其国必亡。
还是举例子说明,前文有“衡山之谋”就是轻重之术的具体应用。
到今天的世界,大概有二个,一个户籍制度(编户齐民),二是房子。上了年纪的人应该知晓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区别,这就是人为制造的“轻重之术”,城市户口对应的是城市的生活,什么教育医疗退休金等等与户口绑定。
房子,也是同理。房子,任何地方都可以建,它不稀缺,但大城市的房子绑定教育医疗退休等等,它就具有稀缺性。虽然房子都是混凝土加钢筋,成本就五元,但大城市有人出二十元,它就值二十元,它也必须卖二十元。
管仲开了这个先例,后世的帝王就都朝着这条路走,人为制造“稀缺性”,即财富分配制度,所以《管子》才说“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
当然,封建王朝没今天这么花,但他们也有自己的“轻重之术”,即社会财富“以官分配”。科举应试,考上举人进士,就可以做官,如范进一般,即使是一穷二白,一旦考上,钱与房子还有社会地位就都来了。
可若没考上,即使再富,也是一块肉,这也是上文所说的,官与商合一,中国古代商业从源头起便没有独立性,也就不可能发展出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