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开国元帅朱德的孙子在天津被判死刑,究竟犯了什么罪?

文史江山 2025-01-02 1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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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数据统计,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展的“严打”行动中,累计逮捕人数超过170万。

朱德元帅的孙子朱国华,也在这场行动中被判处了死刑。

时年25岁的朱国华,究竟犯了什么罪呢?

朱德之孙的“淫窟”

朱德之子朱琦,生前曾是天津铁路分局机务段的中层干部。

1974年,朱琦突发心脏病离世。

依据当时的“接班”制度,国企职工在退休、离职或去世后,其一名子女可以接替其工作。

因此,朱国华在完成学业后,便接替父亲进入了铁路局工作。

刚开始参加工作的朱国华,还是个比较朴实的小伙子。

他性格安静,也鲜少外出,下班后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画图。

家里的家具摆设很单调,单人床、写字台,都是他自己画图,自己动手做的。

在当时那个特殊的时期,社会风气有了很大的改变。

人们开始追求自由与享乐,自由恋爱的观念逐渐盛行,对性的看法也变得更加开放。

朱国华身材瘦削但结实,五官端正,样貌清秀。

加之其出身干部家庭,他自然成为了不少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

这些女孩子里,有的是真心想与他交往的,有的则是贪图物质享受。

还有一些,就是想要借助他的关系,调动工作。

得益于此,朱国华在情场上很是得意,频繁换女朋友,与许多女性发生了性关系。

据说,也曾有女孩向上级举报,但最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渐渐地,朱国华周围聚拢了一些干部子弟。

他们常以交友为名义,请客吃饭、游泳、组织聚会,把女孩子骗到家中。

据说,当时朱国华等人经常与玩一种“打牌脱衣”的游戏,输牌的就脱去一件衣服……

当然到最后,也免不了有“轮流发生性关系”的情况发生。

久而久之,朱国华所居住的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0号,就直接被当地人称为“淫窟”了。

“严打”期间被判死刑

1983年,朱国华25岁。

这一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简称“严打”行动。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治安形势颇为严峻。

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社会影响恶劣的恶性案件也接连发生。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中央高度重视。

邓小平同志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

在此背景下,1983年“严打”行动刚刚展开。

朱国华及一批同样涉嫌“流氓罪”的干部子弟,便相继落网。

1983年9月1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全市人民发出了一封公开信。

信中明确指出朱国华是“流氓团伙的主犯”,并详细列举了朱国华的罪行:使用暴力手段强奸8名青年妇女,另有4次强奸未遂;玩弄并摧残7名青年妇女,猥亵6人,总计伤害了25名女性。

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强奸妇女,其恶行令人震惊,激起了极大的民愤,且证据确凿无疑。

因此,朱国华被判处了死刑。

朱德之孙被捕的消息,迅速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各种流言蜚语也随之四起。

在此期间,朱德遗孀康克清的一举一动,都遭到了外界各种猜测和解读。

有人声称,康克清曾亲赴天津,试图为孙子争取从轻处理。

也有人撰写文章称,朱国华的判决先被递至邓小平手中。

然而,邓小平并未直接批复,而是将文件转给了朱德遗孀康克清审阅。

最终,康克清在文件上批示:“同意死刑!”

康克清

文章和各种猜测煞有其事,可实际情况是,康克清根本没有介入朱国华案。

她所收到的,就只有一份通报案件情况的电话记录摘要。

议论纷纷

1983年9月24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朱国华与其他81名罪犯被押解至刑场。

在摩托车和警卫车的护送下,二十多辆载有罪犯的刑车缓缓穿越中山路。

朱国华身穿一件旧灰色衬衫,双手反绑,面容呆滞。

一阵阵枪声响起,罪犯相继倒下。

枪声轰鸣中,没人记得朱国华站在第几排,更不会有人在意他是何身份,是何出身。

然而朱国华被枪毙后,谣言依旧不断。

面对社会上流传的各种传闻与谣言,康克清始终保持沉默,未予理会。

后来有传闻说,康克清在一次家庭聚餐时发了火:“你们犯错,影响的不仅是你们自己,是在折腾你们爷爷!爷爷早有言在先,要是你们不争气,做了违法乱纪的事,就要我登报声明,与你们断绝关系!”

然而,朱国华的母亲赵力平却表示,她从未听到过这样的话。

最高可判死刑的“流氓罪”

在“严打”期间 , 因犯流氓罪而被枪毙的,朱国华也并非个例。

按照如今的观点,“严打”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效果显著的。

但关于“严打”的争议至今不断,就是因为它的“副作用”也比较大。

在“严打”行动期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办案。

一旦捕获犯罪嫌疑人,并不是按照现在的流程——公安先审讯,检察院调查,法院最后判决。

而是三个部门分别派遣人员,共同参与审问,并决定刑罚。

这样的办案方式,使得当时的审判效率极高。

但由于追求快速审查判决,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疏漏或量刑偏重的情况。

此外,为了配合此次“严打”行动,国家立法机关还迅速制定了一系列单行法律法规,导致死刑罪名大幅增加。

依照当时的刑法规定,流氓罪的最高刑罚可至死刑。

因此,不少涉及不当男女关系的人,都按照流氓罪的最高限被判了死刑。

比如,1983年四川泸州纳溪,有个姓王的年轻男子。

在路上,同伴与他开玩笑打赌,敢不敢亲吻一名过路女孩的嘴。

结果,这个姓王的小伙子就真的过去亲了。

他因此被捕后,被从重判罚,直接判处了死刑。

这起案件放到如今来看实在不可思议,即使在当时也引起了巨大震动。

若按这样的判决标准来衡量,那朱国华的行为无疑是比“打赌亲嘴”严重得多。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

北京某大学的两名女生,王姓和余姓,在八一湖裸泳被抓。

其中,王姓女生因此次裸泳事件,以及曾与多名男性发生性关系,被以流氓罪判处了死刑。

执行死刑之前,她留下了这样一段话:性自由是我个人的生活方式与选择,或许在当下看来有些超前,但我相信,20年后人们的观念会有所改变。

事实也确实如她所预料。

如今,虽然社会主流观点,或者说普世道德标准还没有完全接受“性自由”,但人们对性行为的看法已经变得非常宽容了。

同时,流氓罪也已经被取消!

参考资料

李静睿《邓小平拍板“严打”》

庄妃轩《朱德之孙朱国华被枪毙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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