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单纯女子的陨落,只因遭密谋暗算,被灌醉带到公寓被轮奸,最后不堪屈辱,留下备忘录,跳河自尽!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现实悲剧,而且总是在发生,为什么女子没有自我防范意识呢?
简单回顾事情经过事情发生在广东揭阳市一农村,或许就是因为农村的女孩显得都比较单纯,而且经事不多,所以很容易被欺骗。或许就是因为接触社会太少了,人心险恶接触的太少了,最终被奸人所害。或许就是因为一些人的自尊心受伤,承受不住压力,或者就是为了那一点颜面尊严,选择了轻生之路!
一个人死都不怕,还在乎那一点点的尊严,那一点点的脸面。只有活得好好的才能够为家人带来欢乐,才能让自己的人生更加有价值。或许被伤害了一点,但只要你好好的活着,就会有灿烂的一面,就会被众人所认可。
2023年6月15号晚,黄某某被村里的两个00后男子密谋欺骗到村里的一个烧烤摊喝酒,后来又以同案犯男子来劝酒,致使黄某某不胜酒力而醉倒,被带到了当地一个公寓里遭轮奸。
一个月以后,黄某某因不堪屈辱,在手机里留下了备忘录,也就是案发的经过,是遭人胁迫、密谋,最后遭到轮奸的过程。最后还是屈辱的心理打击了生存的意志,而跳入榕江自尽。经法医鉴定,确实黄某某是跳江自尽。
庆幸的是黄某某在生前留下了备忘录,这才使得三名罪犯伏法。也是因为这个备忘录才使得公检法在侦查起诉和判刑方面起到了决定性的案件证据,定位冤枉三名罪犯的事实,经过最后量刑而定。
其实备忘录的内容非常简单,那就是记录他被胁迫的过程,这也是本案的重点,也就是说该女子并非是自愿性质的与他人发生关系,也就定性了她是被胁迫强奸的,而且也是被胁迫进入公寓的。由于是三人参与了本案件,所以构成了轮奸的要素,对于这方面应该是从严处理,轮奸的程度高于普通强奸案。
法庭调查过程涉案人员其出示万某和潘某福,二人实行的密谋强奸的行为。也就是把黄某某骗出来喝酒,最后造成灌醉。在喝酒过程中,万某又叫来张某背,张某被是案件的主犯,在叫来之后强行灌醉黄某某,然后胁迫、威胁、恐吓黄某某进入公寓,而且也是第1个与黄某某发生关系的男子。
万某是2003年出生,高中文化;潘某福是2002年出生,中专文化;张某背是1998年出生,小学文化。其中张某背在之前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后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十个月,直到2021年7月16号刑满释放。
其实案件的经过并不复杂,罪犯万某为黄某某起了歹意,于是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伙潘某福。也就是因为这种想法,二人可能存在着不谋而合的侥幸心理,就把黄某某在2023年6月15号晚骗了出来。
三人到村里一个烧烤店,吃烧烤喝酒,在这过程当中潘某福建议,多叫一个人来,这样容易敬酒,也就是敬酒有说法,才能够把黄某某灌醉,让她多喝几杯酒。
万某就把张某被叫来了,然后说了自己想强奸黄某某的想法,于是二人更是不谋而合。在旁边二人预谋了强奸黄某某的计划,最终黄某某被灌得迷迷糊糊。在这个过程当中,潘某福只是旁边围观,没有制止二人的行为。这方面在黄某某的备忘录里提到了这一个过程。
在凌晨4点,他们三人用摩托车把黄某某骗到了公寓5楼的一个房间。黄某某当时拒绝进入公寓的,应该是喝完酒想回家,但张某背威胁、恐吓、胁迫他进入了公寓。毕竟曾经是以伤害罪被判了5年了,可以说恐吓、威胁他人是非常有手段的,也是惯用的伎俩。
黄某某被带到公寓之后,躲在了厕所的一角,最后被张某背恐吓强行拉出来,并且强行发生了关系。后来张某背又威胁万某和潘某福与黄某某发生关系。万某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也是对黄某某垂涎已久,所以强行的与黄某某发生了关系。可是潘某福感觉事态严重,害怕可能会东窗事发,就没有与黄某某发生关系。对于这些过程,黄某某的备忘录里也已经描述,三人的口供也互相印证了与备忘录的内容。
三男子被审判的结果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三个男子密谋了黄某某被强奸案,而且是三人以上的强奸案,所以又构成了两人以上是轮奸的法律条件。被法院定性三人强奸黄某某为轮奸的事实。
最终法院认为,万某和张某背是主犯,没有构成强奸的潘某福系从犯,但是在这起轮奸案件中,潘某福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促成这起文件案的重要一个棋子。
最后法院判决,因为违背黄某某意志构成轮奸的事实,张某背又是累犯,从重处罚判处无期徒刑,万某有期徒刑15年,潘某福系从犯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判决之后,张某背和潘某福提起上诉。
张某背认为自己是被万某叫来的,才实施了违法的过程,不应该是主犯,因为无期徒刑太重。张某背也希望与死者家属协商,通过赔偿得到黄某某家属的原谅,减轻被判刑的刑罚。可是张某背因为系累犯,而且又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所以二审维持原判。
潘某福认为这次案件的主谋是万某,而且自己又没实施强奸的过程,自己只是建议多叫一个人灌醉黄某某,而且在这过程中只是没有制止万某和张某背实施强奸的过程。可二审法庭认为,黄某某造成轮奸的过程他也是重要的人犯,只是因为没有实施强奸的事实,所以从轻处罚,二审也维持原判。
最终至此,这个案件就结束了!对于这个判处还是非常不合适时的量刑,非常正确,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对于黄某某之所以被骗出来能吃饭喝酒,她认为只是一个吃饭而已,没想到后来又叫了张某背,后来又被强行带到公寓,又被威胁恐吓强行被强奸的事实。
不幸的是黄某某因为受不了屈辱,在被强奸一个月以后投江自尽。庆幸的是她被屈辱了,在生前留下了备忘录,这才是这三名强奸犯伏法,使得自己的死沉冤昭雪。
事实上,黄某某的死与三名强奸犯有直接的关系,他们的处罚结果符合法律的要求。
网友留言很多网友认为他们应该都判处死刑,只有这样才具有社会的威胁力,毕竟这种现象在社会上屡见不鲜。
有一位网友留言,我们县城也出过一起轮奸案,几个中学生强奸一个人,好像有花钱的,最少判了6年。(轮奸是强奸案中最严重的一种,所以都是从重处罚)
还有网友留言,这事如果发生在1983年严打期间全部判处死刑,一个不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量刑减轻了。在古代出轨都会浸猪笼,现在却被一些专家立法改变了量刑,究竟法律是为谁服务的?)
有网友认为,潘某福判刑其实不冤,首先参与了强奸案,还参与了灌酒的事实。如果吃完饭他就走,也就不存在着被判刑的可能性。
曾经的李天一确实也犯了轮奸罪,尽管老子有钱,结果还是被判了10年。所以对于本案的万某和张某背是主犯,又造成黄某某投江自尽的事实发生,二人又无经济能力高额赔偿,不能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按照现行的法律条文,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无期徒刑也是不冤的,量刑适当。
还有网友认为,黄某某作为一个女生三更半夜的和三个男人一起吃饭,本身就存在着风险,喝完酒之后为什么不打车回家呢?
其实喝了醉酒的人都知道,自己的意识已经不受控制,更何况张某背又从监狱里出来的,恐吓是他常用的手段,所以黄某某害怕而不得不顺从而去。
最后,只能引用网友的一段话作为结束语,尽管千言万语难掩盖心中的愤怒,只希望从情感方面来讲,判处三人都是死刑。可是现行的法律却不能违背,“法律判决很合理,单从社会原则上被张某判刑了,张某背十几年后出狱为公共安全隐患是巨大的”!
你对这一期轮奸案是怎么看的?敬请下方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