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管理细则

雨旋玩转趣事 2025-04-26 14:48:43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的考勤管理工作,强化工作秩序,推进学校整体工作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职工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要做到严肃、公正,考勤结果列入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勤内容包括: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和升旗、集会、政治业务学习、学校组织的活动等出勤情况,以及生育假、护理假、小产假、婚假、丧假等。 第四条 请假审批程序: 1、上课教师因事请假的,必须自己进行调课,并由级部主任开具请假条(级部主任不在岗找级部副主任),然后到传达室登记方可离校;因病请假的教职工,必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条才准假,请病假一周以内的(含)教师的课程须自行调课,超过一周的由级部主任协调班主任和备课组安排;职员请假时不在岗的工作则由所在处室主任负责协调安排。 2、职员请假须找所在处室主任开请假条,然后到传达室登记方可离校。 3、因公外出或临时有事的领导干部和教职工,首先要到分管校长处开(派遣)公假条;然后到传达室登记。教职工则必须持有分管副校长开具的公务派遣条,并到传达室登记,公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找分管领导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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