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边这则通报来自南方医科大学,通报的内容把整个事件的发生可以说交代得非常清楚,就是上课教师俞莉发现患儿病情危重后,选择了留下来紧急处理,而耽误了正常了授课时间,但是俞莉老师没有因为对患儿的抢救,而终止今天的上课,而是比正常时间晚了半个小时。
而对这样的行为,在事实清楚,学校方调查的如此清楚情况下,俞莉老师将面临的是什么呢。如果不看通报后面的处罚行为,正常的人对这样的行为应该都是可以理解的,作为一名医生一名老师,没有比自己的身体力行更能教育自己的学生,但是事与愿违,迎接俞莉老师是对于迟到的处罚,包括扣除当月奖金、全校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看到这真是有种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学校的通报到底是想传递给全校师生和社会什么样的职业操守,什么样的价值观,说实话,真的看不懂了,你说学校不了解整个事件的经过吗?不是的,学校的通报把整个事件的调查的如此清楚,时间精确到分,我们有理由认为这应该是有理有据的事实。那好吧,既然你调查的如此清楚,在上课与救人的选择时,作为一名医生和老师,第一时间选择救人,这个有问题?我认为大多数人都会毫无犹豫的选择救人。在者从一名医生的职业操守来讲,看病救人,救死扶伤,不是医生的天职所在吗?
而作为南方医科大学的学生和领导,在得知俞莉老师的行为之后,不是对这种救人行为的肯定,而是认为因此导致了教学事故,并且大书特书,认为这件事情是个反面案例,并且要求广大教师队伍引以为戒。我们不妨换个角度,如果俞莉老师第一时间没有救治患儿,选择上课,患儿因此导致生命危险,学校该如何面对,是该给俞莉老师发个锦旗吗?无论面临什么问题,把上课作为第一重要的事情来完成?这都是什么三观,实在是看不懂,属实是看不懂。到底怎么做才能免于全校的通报,免于处罚,请南方医科大学的领导百忙之中回答网友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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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看不懂。这医科大学一二把手都不是临床医生[笑着哭],是不是没有抢救经历所以体会不到受处罚老师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