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发生了一件扑朔迷离的案件,三个歹徒绑架女老师实行强暴,事后警察抓人时,面对证据的歹徒却矢口否认,最后居然牵扯出了杀人案?
事情的经过究竟如何?这几位歹徒最后又是什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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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女教师被歹徒轮番强暴,警方展开调查2010年10月,住在河南郊区的一位住户正打算睡觉,突然听见一阵敲门声。自己家住的偏僻,周围没什么人,半夜到底是谁在敲门?住户有点害怕,慢慢走到门口开门。
一打开,门外出现了一名披头散发的女子!女人哭泣着,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
住户吓坏了,女子看见门开了,立刻嚎啕大哭起来,嘴里喊着救命。
女子说自己是湖北老河口人,遭遇了抢劫后被劫匪带到这个偏僻的地方,她不知道这儿是哪里,只好到处求救。
住户感到不对,马上报了警。
警察赶到,女子才事实全都说了出来。女子说自己叫张月,是一个中学老师。由于她上完晚自习留的比较晚,错过了回家的公交车,她想着学校离家也不远,路上也有人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就想走着回家。
然而意外就是这么突然,才走了一会儿,张月突然被几个男子拉到了一辆面包车上。张月的眼睛被蒙住了,根本看不见绑架自己的人长什么样。
警方查看监控看到,这是一辆红色的面包车,行驶到张月旁边,从里面伸出一只手直接把她拽了进去,没有拍到这几个人的样貌,车牌照也被故意遮住了。
他们把张月弄到荒郊野岭,张月非常害怕,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求他们保自己一条命。
可是这些禽兽拿了钱还不够,居然对张月施行了长时间轮番强暴,一直到半夜,歹徒们才停了下来,开车把张月送到一处郊区并丢下了车,把她身上所有财物全部掠走,连张月身上的羽绒服都被扒了下来。
张月又冷又绝望,在黑夜里走了半天才找到一处住户,立刻敲了门求救。
警方了解到情况后,立刻展开搜查。他们在张月的身上提取到了三个男人的DNA,其中一份很快找到了来源,是来自河南邓州的吕迎宾。
这个人之前因为小偷小摸进过局子,留了犯罪记录,还坐过三年牢。
警方马上来到吕迎宾家里,简陋的屋子里只剩下一个老妇人,正是吕迎宾的母亲。警察询问吕迎宾的情况,老妇人却说吕迎宾已经很久没回家了,自己给他打电话他也不接。
警方在村子里找吕迎宾的线索,村民告诉警方,吕迎宾因为坐过牢,风评很不好,经常干些见不得光的事,还有个外号叫“大头娃”。
警方在村子里调查了一个月,可是这个男人的去所却像一团谜,如同消失了一般。
在此期间,又发生了几个抢劫强奸案件,都是像这次一样用面包车将人掳走后丢弃的手法,很显然是连环作案。
警察有些着急,他们需要赶快查案,不能再连累更多的受害者了。
嫌疑人离奇死亡,警方根据口音锁定凶手然而一个月之后,让所有人都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警方一直苦苦找寻的吕迎宾居然死了,而且根据判断是被害的。他的尸首被烧得面目全非,脖子上还有可怖的勒痕。
经过法医鉴定,吕迎宾是被凶手活活勒死的,之后又将尸体进行了焚烧。
本身疑云重重的连环强奸案现在又添上一笔故意杀人,这让警方更加困惑。他们找来受害人张月,看看有没有别的线索。张月对警察说,那群歹徒抢走自己钱包的时候逼问自己银行卡的密码。
有了新线索,警方立刻开始搜查。他们立刻调出附近这家银行的监控录像,想找出最近来银行取钱的嫌疑人。
他们找到了一个戴着口罩帽子,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男人。此人行迹鬼鬼祟祟,看样子还故意乔装了一番,然而他身上穿的衣服正是从张月身上扒下来的羽绒服!
根据进一步调查和吕迎宾母亲的指认,这个男人是吕迎宾的“师傅”,名叫邵红光。此人人品很差,吕迎宾小偷小摸的坏毛病就是跟这个人学的。
而同时,这起连环强奸案件又多出了受害者。警方为了证实这个叫邵红光的人是否就是嫌疑人,将这个新受害者和张月身上留下的DNA和邵红光的DNA进行比对,结果不出人所料,就是一个人。
现在不仅确定了邵红光是连环强奸案的其中一名嫌疑人,警方判断吕迎宾的死估计也和他脱不了干系。
可是当他们把邵红光抓到警局时,他却矢口否认自己犯罪了。他先是说银行监控录像模糊,不能判断整个人就是他,又说强奸案是吕迎宾陷害自己,故意用他的DNA犯罪企图栽赃嫁祸。
这下警方在一次陷入一筹莫展之中,虽然他们知道邵红光大概率就是凶手,然而现在的证据确实不足以给他判什么罪,而且最重要的吕迎宾已死无对证,邵红光就是硬要把锅全推给自己的徒弟,警方也无可奈何。
找不到关键性证据,再加上邵红光此人是个老油条,心理素质一流,不管警方怎么询问,他就是不肯承认自己有犯罪行为。
这样拖下去,警察也只能拘他七天,到时候把他一放,又不知道他回去那里继续作恶。
正当警方无计可施的时候,邵红光终于露出了破绽。邵红光突然对警方表示,自己要给家里寄几件衣服。拘留所民警意识到有问题,一般被拘留的人只会要求家里人给自己寄衣服穿,还是第一次遇见要给家里寄衣服的。
他们仔细检查了邵红光要求寄出的包裹。里面确实都是衣服,但都有一个诡异的共同点,就是都没有锁头。
“没锁”的意思不就是“没说”吗?难道邵红光是想告诉什么人,自己在警察这儿什么也没说吗?
警方首先没有打草惊蛇,而是按照流程把衣服交给了邵红光的妻子,然后派人偷偷跟踪她。果然和他们想的一样,邵红光的妻子当晚将衣服交给了一个名叫徐培晓的男人。
警方开始对徐培晓展开调查,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徐培晓名下有一台红色面包车,和监控里那辆车如出一辙!警方再把他的DNA跟张月和之前受害者的DNA进行比对,结果证明,他就是三位嫌疑人里的最后一个。
没有一丝犹豫,警方立马把徐培晓给控制住了,这个人的心理素质没有邵红光那么好,被问了两句就把所有事实全盘托出了。
他告诉警方之前的连环强奸案件就是他们三个干的,而邵红光就是领头人。原本他们只是抢点东西,没想到后来欲望越来越膨胀,居然打起了年轻女孩的主意。
那吕迎宾又是怎么死的呢?徐培晓说,在张月那件事情以后,吕迎宾觉得邵红光分赃款不公平,明显给自己留的多,给两个小弟的钱太少。
两个人产生矛盾,邵红光直接把他杀害了。现在人证物证都在,邵红光实在是瞒不了了,终于认了罪。
同时,他们还告诉警方邵红光还在村子里收了另外几个小弟,他们也学着邵红光干这些抢劫强奸的坏事。根据邵红光指认,警方把他们也全部一锅端了。
最终,法院判决邵红光死刑,判处徐培晓和另外几个小弟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不等。
«——【·以案释法·】——»
邵红光等人犯了什么罪行?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邵红光等人犯了强奸罪和抢劫罪。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另外邵红光除了这些以外同时犯下了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嫌疑人最差会被执行死刑,最好的也要在监狱度过自己数年人生。
人生路曲折,无论选择哪一条路,都绝不可以触犯法律底线,侵犯他人权利。
呵呵[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什么时候,歹徒光天化日之下绑架强奸啊,那当地的警察面子何在?[横脸笑][横脸笑][横脸笑]
有dna记录怎么可能只关七天,这是命案加强奸抢劫,必破的,要是这种人能被放走,警察也不用干了
全部判死刑都不为过,最恨就是抢劫糟蹋女人的劫匪!
强奸犯必须物理阉割!砍去双手
给河南人长脸了
以前有句话叫做:光天化日,朗朗乾坤…
活该去那地里自找的
开局一张图……
不杀的恶果。
都应该死刑……
方言耽误违法么?[得瑟]
全部枪毙!留着以后还会害死人
这个案子有点技术含量。
吕迎宾是怎么死的应该交代清楚。他的死很可能与同伙儿有关,罪犯受到的指控就可能不止是轮奸抢劫,还可能有故意杀人!
说重点。
要是能通过这种方法爽完没事,大家都去做了
吕洞宾本来就是老色鬼
别的事呢?都判了啥刑?死者吕犯怎么死的?他师父应死刑
13年前的事
老夫在想阿光被抓的时候它从银行取的钱都花光了吗。。如果没花光那么剩下的钱不就可以证明取钱的人是它了吗。。比竟银行取钱都记录冠字号的。。
这就是法不责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