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华东政法大学一女生撞人逃逸?

适合有坑说 2025-01-04 22:20:37

这个事情和男女无关,但是说女大学生,肯定更吸睛。

我工作之后,采访的第一个肇事逃逸,就是一个男的。他撞人之后,把被撞伤的行人,扔到一个水泥筒子里,致人死亡。

而政法大学的女大学生肇事逃逸,其中最特别的点,其实是知易行难。

作为大学生,尤其是政法大学的学生,应该更了解法律法规,更知道肇事逃逸的后果。

这个女大学生肇事逃逸,说明知道真不等于做到。

想起了曾子。

春秋时期,曾子的夫人偕女友要逛街购物,家里的孩子一听,也要一同前往买玩具。一方面是因为带着孩子找不到逛街的快感,另一方面可能也考虑到买玩具还要花钱。

这里补充一下,曾子信奉他老师提倡的“君子固穷”观念,所以不肯写点稿、额外办个辅导班之类的赚外快,所以曾家经济状况并不令人鼓舞。

所以曾夫人断然拒绝了孩子的同去请求。并顺嘴向孩子承诺,你如果不去,晚上妈妈给你做红烧肉。

等曾夫人回家,孩子才发现上了一个大当,妈妈的手里连一点肉丝都看不见,于是以哭为武器,大吵大闹。

曾子回来后,问明情况,立刻操起杀猪刀就要到邻居家去借猪来杀。

夫人大惊失色,说我不过是哄着他不要闹就是了,你怎么还真杀起猪来了。曾子说,你的欺骗,让如果孩子产生了可以随便骗人的观念,那是一万头猪也换不回来了。

结果真的借来头猪杀了,给孩子做了一顿红烧肉。

也许在现代人眼里,为了说到做到,杀一口猪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但要知道曾子是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那个时候,孟子的七十可以食肉乃是最高理想。而从“肉食者鄙”这句话里,也可以看出当时吃肉乃是做官者的特权之一。曾子的老师孔子就曾经因为没有分到祭祀用的胙肉,愤而辞官。所以说曾子杀一口猪,相当于工薪族请一百个人去香格里拉去吃一顿燕鲍翅,至少要花去曾子一年的生活费用。

而说到做到,或者说是知易行难,原因之一,是害怕承担。

但这些不愿意承担的人,没有想明白,他们逃避承担基本上毫无意义。逃避不会让你犯的错误消失,反而可能把错误放大。逃避承担,除了让你会承担更大更多的惩罚之外,不会解决任何问题。

以肇事逃逸为例。

肇事逃逸,可能让交通肇事,变成恶意伤害,直至故意杀人。可能你的肇事,只是让被撞的人轻微伤害,或者不致命,但因为你没有及时报警,没有打120,以至于伤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伤害加重甚至死亡。

犯了错就要勇于承担,这个无关哪里的大学生,更不会分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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