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被诈骗近3000万元,检察院:不予以起诉。网友:我看迷糊了

小曹侃咖 2024-12-11 21:29:54

财政局被卷走近三千万元,事情从黑龙江绥化传出后引起不小的轰动。可谁也没想到,最后竟因检察院的一纸不起诉决定让整个事件画上句号,理由还说“不构成诈骗罪”。这结果,任谁看了不迷糊?

时间回到2014年,正是房地产红火的时候。绥化的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下了两块土地使用权,价格是4650万元。当时的公司法人刘某分几次付了3650万元,其中包括2925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和725万元的保证金,但还有1000万元迟迟没补上。眼看资金链断裂,公司经营也陷入困境。

到了2016年10月,刘某琢磨着靠转让公司“自救”。他自己写了一份合同,把福都公司的股权和拍下的土地项目,以3650万元的价格连同1000万元债务一起转让给了杜某,收了钱人就不见了。几个月后,公司另一个法人李某才发现不对劲——公司被卖了,钱也被卷走了,而他竟然毫不知情。面对这摊烂账,李某彻底傻眼。

李某心一横,决定找办法“取回”之前缴给财政局的出让金。他声称福都公司已经不存在,整理出一堆材料跑去申请退款。2017年10月,绥化市财政局把2925万元转到了李某提供的账户里。结果钱一到手,他转眼就给分了个七零八落:80万元打给亲戚,1300万元用来还债,200万元买了理财产品,家里还搜出258万元现金。说白了,这笔钱大部分都进了他个人腰包。

再说杜某这边,花了3650万元买下公司和土地,背着1000万元债务,结果公司没了,地也没了,人还一脸懵。他去财政局讨说法,这才让人发现事情不对,赶紧报警。警方介入后,案件被移交给了检察院。

2018年12月,绥化市中院开庭审理,但一直没有下定论。案子一晾就是三年。2022年7月,检察院终于给了个结果,说李某的行为虽然有欺诈成分,但本质上是取回属于自己的财产,缺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不构成诈骗罪。听完这个说法,公众不禁嘀咕:这事真的能这么算了吗?

杜某成了最冤的那个人。他花了大笔钱买下公司,却落得个钱地两空。李某的行为到底算不算犯罪,法律上的解释或许自有道理,但杜某的损失由谁承担,没人能给出答案。

其实从一开始的土地竞拍,到后来的公司转让、退款,再到不起诉决定,事情的每一步都透着蹊跷。谁才该为杜某的损失负责?这样一种“有头没尾”的结果,是不是还欠大众一个更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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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曹侃咖

简介:一名带专选手,普普通通为财富自由奔波的小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