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这两个部门在地方政府里面,职责和职权范围不太搭边。
农业农村部门顾名思义,承载了大量农业口上的活。尤其是机构改革之后,乡村振兴部门的职权范围也纳入其中,更加凸显了其在乡村事务上的工作。我们常说的农口,很大一部分承载部门就是农业农村部门。
社会工作部,也是机构改革后的产物,但并不新鲜,主要是把社会治理的很多职权纳入其中,其中像信访这类的事务,恐怕要成为未来工作的主要方向。从省一级社工部的领导设置来看,不少省份是由省信访局局长升任社工部负责人,由此可见,在各省的理解和实际工作中,维持一定程度的稳定,依然是工作考虑的重中之重。
这两者呢,不太可能出现在同一个单位的解散分流里,目前惯例的操作,比如乡村振兴局撤销编制后,整体纳入到农业农村局系统,这个是很常见的。
当然就像有博主说的,除非说超出编制了,才有可能调整,但两个系统相差甚远,考虑到后续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效率来说,这种做法不太多。
当然了,如果真的出现了,那也会是组织来安排,不太可能征询个人意见。
对于基层的吏来说,服从组织安排是最常见的事情。县局的负责人,被征集意见的也不多。
这个事情,县委书记如果安排圈定了,就要执行,其他人无非是在贯彻领导的安排罢了,工作是不会做的这么细的,还挨个征询个人意见,有这个功夫,还不如多花些时间考虑下工作该怎么开展。
当然,有人问,如果真的出现了,那么选择哪个呢?
我目前比较倾向于农业农村局,从发展稳定的考虑来说。农业农村局是个成熟的架构体系,尤其是在基层的县局来说,成熟的岗位数,意味着工作的稳定程度。
社工部,虽然在各省纳入到党委部门里,但在基层,怎么设立,还是一个悬案。有人说可能常委兼任呢,我对此感觉不太会实现,毕竟省一级都没能实现的事情,在区县这种情况下就更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