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东大街北侧,坐落着一座占地面积23400平方米的雁北地区著名古刹—崇福寺,也被人们称之为大寺庙。这座屹立在朔州古城东北部的古刹,始建于唐高宗麟德二年(665年),由鄂国公尉迟敬德奉敕监造。辽代一度被占为官署称林衙署,后重新改为寺院,名林衙院,经元、明、清数代重修,始成现有规模。现存主要建筑中,弥陀殿、双音殿为金代遗构,其余皆为明清建筑,是反映各个时代的建筑科技水平以及当时百姓生活文化水平的活化石。1988年1月13日,崇福寺被确立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崇福寺
明代,东大街南侧,耸立着另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群—代藩乐昌王府。乐昌王府始建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与崇福寺一路之隔交相辉映,相映成趣,为历代乐昌王的居所,共有三代郡王生活于此。乐昌王府有一桩趣事,王府的第二代主人朱廷壖明明有嫡长子,却一直得不到朝廷承认,差点因此绝嗣。这是为何呢?
乐昌王生平朱廷壖(音ruán,也作堧),生年不详,为乐昌温靖王朱充(火勋)的嫡长子,生母温靖王妃马氏。既嫡又长属于天然继承人,故一早就被册立为乐昌王长子。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随父王自大同迁居朔州。
万历七年(1579年)十二月初四,乐昌王朱充(火勋)薨逝,在位29年,享年60岁,朝廷赐谥曰温靖。万历十年(1582年)四月,朝廷传制册封朱廷壖为乐昌王。
乃父乐昌温靖王号凤岗,甚至圹志都以号相称,朱廷壖同样有自己的号:东滨。他取此号自然不是为附庸风雅,而是本就醉心文学。比如万历十三年(1585年)十月,上疏求取经典,被明神宗赐予《五经集注》、《为善阴隲》、《孝顺事实》。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九月,明神宗又给其书院御赐楼额“弘训”,亦是对其读书向善的表彰。《册封乐昌王凤冈圹志铭》也称他“天资纯笃,赋性贤良”。
读书明志的同时,朱廷壖还敬重贤士,重视农桑,与地方官员、文人雅士多有交流。时任冀北道按察使(驻朔州)郭显忠便与他交好,双方多有联袂出游。郭显忠在诗词中多次提及自己与乐昌王交情深厚,如《乐昌招饮南园赋谢》、《秋日乐昌东滨邀游泥河庄》等。
“秋郊雨霁逐新凉,庆西城过野村狭。
斜径出林山色紫,小桥流水稻花香。
(中间一句阙),胜有田家筑圃场。
最喜贤王知国本,肯先农事劝边方。”(《秋日乐昌东滨邀游泥河庄》)
朔州古城夜景
在朔州的历代乐昌王因恭谦贤良,实录中关于他们的记载甚是稀少,不过朱廷壖主政乐昌王府期间,还有几件事可以说道说道:
1、对拒迁宗室的最终处置
温靖王迁国,虽给出了“大同狭隘,而宗室繁衍,请令乐昌王府徙居朔州,以宽民力”的理由,可更多是基于代王及地方大员对乐昌王府的排挤。也正因此朱充(火勋)迁国后,在朔州很是吃了一番苦头,而他的堂侄朱廷(土道)、朱廷(宣隹)、朱廷塘、朱廷址等四人,正是知晓这一点,纷纷找各种借口抗旨不迁,意图通过长期停留大同,反过来逼迫朝廷承认既定事实。这一拖就是数十年。
大同城中虽然有代王府坐镇,可依照惯例,当由乐昌王府采集本府宗室情况,通报给代王,再由长史司一并上报。现在乐昌王府宗室与大宗分隔两地,请名请封等又成了一大问题。
万历九年(1581年)二月,大同巡抚贾应元,会同巡按直隶茹宗舜上疏朝廷,请求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他们表示,朱廷(土道)等人长期抗旨不尊,理当治罪,但停留镇城已成为既定事实,一动不如一静。至于乐昌王府驻留小宗的钱粮,继续从大同支领,其余事务,继续由乐昌王依例奏报。
此议获得朝廷认可,不过进行了部分修改。最终带头的朱廷(土道)等二人被罚俸一年,朱廷塘等则罚俸半年,乐昌王府驻留小宗的相关事务,则就近改由代王府直接处理。
“廷(土道)、廷(宣隹)尤为稔恶,乞分别罚治。其镇辅奉国将军、中尉、仪宾等,俱延挨未迁,合无姑,准镇城居住,悉听代府钤束,应支禄粮仍在大同关支,至请名请封等项,仍启乐昌王依例奏报。礼部覆请。得旨:廷(土道)等各罚禄米一年,廷塘等半年,各宗都免迁移,着代府钤束,其名封等项应否,亦听代府类奏。”(《明神宗实录》)
一道旨意下来,朱廷壖这位待袭郡王,尚未袭封就又被分出去了一大块权力。不知其本人对此有何想法。
朔州文昌阁
2、总兵拷掠宗室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三月,朱廷壖的族叔、乐昌王府辅国将军朱充(火盏)上疏控告大同总兵王尚忠蔑视皇权,擅自对宗室动用刑法,请求朝廷主持公道。
“刑不上皇族”在明朝属于铁律,地方官员无权对宗室动刑。宗室即便是谋反,大多也只是被废为庶人,发配凤阳高墙等地终身囚禁。
王尚忠不管出自何意,都属于大不敬。因此一向懒政的明神宗迅速做出批示,要求当地抚按从速查明此事,不得徇私偏护。
“癸巳,乐昌王府辅国将军充(火盏)奏总兵王尚忠刑拷宗室。上以尚忠情甚可恶,但据奏未审虚实,便着抚按官作速查明具奏,毋得偏护。”(《明神宗实录》)
王尚忠乃大同镇中一步一个脚印崛起的猛将,明神宗一度想将他调往神机营任职,却遭宣镇督抚萧大亨等的反对,上疏请求让其留任。调查的结果是,他刑拷宗室属实,为此被“革任回籍”。可当崛起于白山黑水间的后金初露锋芒,朝廷又想起了这位猛将兄,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任命“都督佥事王尚忠镇守保定地方兼备倭总兵官”。
3、对罪宗之后的处置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首封乐昌王朱聪涓之子镇国将军朱俊檴(音huò),因为殴打生母,杀害正妻,被明世宗废为庶人,发配凤阳高墙。
但历代乐昌王对朱俊檴一系很是照顾,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朦胧奏请,使其子孙后代,规避庶人名头,得以正常受封,规模达四十八人之多。
朔州马邑博物馆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九月,大同巡抚汪可受上疏朝廷,揭露乐昌王府的这一违法乱纪行为,请求给予更正。此时朝廷正被三大征及明末小冰河期折磨得欲仙欲死,自然对这等硕鼠行为熟视无睹。于是乎明神宗一封诏书之后,朱俊檴的后嗣倒是被准许保留名爵终身,但岁禄却被即刻断供了。
“甲戌……礼部覆山西大同巡抚汪可受题,参乐昌王府罪宗俊檴之子充(火孟)所生子延(氵熏)等四十八位沿袭封禄久矣。俊檴杀母戕父,人理所无,法当及其子孙。所生子女,宜一概不许请封,禄粮合即行停止,以为恶逆之戒。奉旨:各宗封爵待终身议降,禄粮即行停止。” (《明神宗实录》)
儿子为何得不到朝廷承认温靖王朱充(火勋)在位期间,因为堂弟辅国将军朱充棚一家得罪了自己,向朝廷控告对方擅婚,导致其嫡子朱廷魁、朱廷脽被革去爵位。在朱廷魁兄弟一再据理力争下,万历十三年(1585年)二月终于得以正名,被授予奉国将军爵位。
“甲辰……复封乐昌王府辅国将军充棚嫡第二子廷魁、嫡第三子廷脽为奉国将军。初,乐昌王充(火勋)以私憾,指为擅婚子革封。至是,辩复本爵。”(《明神宗实录》)
所谓“擅婚”,还要从明代宗室的婚姻制度说起。
明代,皇帝妾室及宗王、世子的正室称妃,属于超品,给予册命,不称诰命。郡王一下,正妻不可称妃,按丈夫品级给予诰命,世孙到辅国将军正妻皆封夫人,奉国将军正妻封淑人,镇国中尉正妻封恭人,辅国中尉正妻封宜人,奉国中尉正妻封安人。
“亲王妃宫人等,必须选择良家子女,以礼聘取。勿受大臣进送,恐有姦计。但是娼妓,不许狎近。我皇祖圣虑深远已。嗣后择婚有令。选婚有期。擅婚有禁。妾媵有限。至于滥妾花生等弊有罚”。(《大明会典》)
亲王妃冠服
明代宗室选婚,必须从藩地内择取家世清白年龄相仿的女子。选定人选后,需经过地方官府保勘,长史司请封,礼部堪核,朝廷册封等环节。不经奏报、请封,按擅自成婚,也即擅婚处罚。如此繁杂的步骤,目的只有一个,确保天潢贵胄的血脉纯正。所以不经请奏、册封擅婚,后果很严重,下场很悲催。朱廷魁兄弟的经历充分说明了擅婚的后果。
可朱充(火勋)万万没想到,擅婚的回旋镖很快便砸到了自家头上。
朱充(火勋)的嫡长子、时任乐昌王长子朱廷壖,竟不经奏请擅自成婚,且诞下子嗣。《实录》对朱廷壖与王氏的婚姻关系用的是“私娶”,而非“私纳”,也就是说王氏进入王府经历了三书六礼,用的是八抬大轿,光明正大的被迎娶进门,放在民间这属于合法婚姻,王氏是妻儿不是妾,他俩的子嗣也属于嫡出。
可放在宗室,便是另一回事。他这妥妥地属于擅婚,王氏只能被认定为滥妾,比经过朝廷认证的良妾都低一等,身份不被朝廷所承认,所生子女自然也不会被承认,别说是请封请禄,能成功请名都属于莫大的恩赐。朱廷壖父子正是深知这一点,故而没有将王氏所生的这名理论上的嫡子信息奏报朝廷。这位可伶的娃,因没有大名,只能一直以小名“龄儿”相称。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万历四年(1576年)六月,察觉此事的山西巡按御史孙代将此事上达天听,提请按《宗藩条例》之规定给予重处,把龄儿编入王氏户内,也即剥夺其宗室身份,改为民籍,对宗室而言此待遇比庶人还惨。
明神宗也认为如此处罚过于严重,要求对这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以不剥夺宗室身份为宜。
“壬午……山西巡按御史孙代以乐昌王长子廷堧私娶王氏,生子龄儿不报,宜炤《宗藩条例》编入王氏户内为民。礼部覆请。上曰:‘宗室滥妾所生子女,于例固不许请名请封。乃至令改姓易籍,发为编民,殊非情理。《会典》此例,其议拟改正行。’”(《明神宗实录》)
恢河朔州段
基于上述事实,阿越认为,王氏本为朱充(火勋)给朱廷壖选定的长子夫人人选,奈何其中牵扯到了乐昌王府与大宗代王府的斗争,代藩长史司这边一直压着不报,以至于造成了如此尴尬的一幕,王氏因为“私娶”丢了正妻地位,龄儿这位理论上的嫡长子则成了连庶子都不是私生子。好在最后朝廷开恩,同意了乐昌王府的请名,被赐名朱鼐釪(音yú或huá)。
过了正堂的朱鼐釪,依然属于滥生子,在宗室中的地位,约等于庶人,地位极其低下。滥生子就滥生子吧,只要能名录玉牒,朝廷多少会给点钱粮,保障其基本生活。
王氏既然被认定为滥妾,那么朱廷壖只能另娶。据《册封乐昌王凤冈圹志铭》记载,其夫人为刘氏。刘氏大概率被册封乐昌王妃,同时朱廷壖身边应当还有其他妾侍。可悲催的是直到临终,除了朱鼐釪这个滥生子,别无其他子嗣。
这下乐昌王府坐蜡了。自正德朝起郡王袭封只剩下“父死子继”华山一条道。经过四代传承,乐昌王府小宗人数为数不少,可没有继承权。朱廷壖本人有子嗣,可滥生子不得请封,也没有继承权。一个不好乐昌郡国到他这代得除国了,如何叫他不心焦。
此外还存在另一个更要命的问题,经历过朱鼐釪身份认定事件后,朱廷壖在婚事上变得谨小慎微,不敢再越雷池一波,以至于朱鼐釪都已年近半百,依然没有成婚。搞不好,他这一脉要绝后了。
宁武关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初,熬不过心里煎熬的朱廷壖终于痛下决心,上疏为儿子请封。但被朝廷所否决。
“万历三十三年二月乙巳朔,礼部言:‘乐昌王廷堧为庶一子鼐釪请封。查鼐釪系滥妾所生,于万历二十三年照例降为奉祀,但本王别无所出,鼐釪属当继爵。例候本王身终之日请旨定夺,此时未可滥许也。’从之。”(《明神宗实录》)
请封虽然被否决,可就朱鼐釪能否袭爵问题,朝廷终于留出了一道缝。眼见有门,朱廷壖自然要再接再厉。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正月,他仗着自己年近八旬,倚老卖老,再次上述朝廷,哭诉自己身患重病,不良于行,膝下仅有朱鼐釪一子,年过半百却依然没有成婚,求朝廷开恩准许其成婚,且授予长子名号。
这次朝廷不为己甚,虽然依旧不同意授爵,却准许其自由婚配,并赐予冠带,奉养父王,只是不许他涉足王府事务。
“丙戌,初乐昌王廷堧有子鼐釪,因滥妾所生,五十未娶,王以为请。至是部覆言:‘王年近八旬,身负废疾。今或因其高年,姑为酌豦,与鼐釪冠带侍餋,听其婚配。仍不许长子名色,不许代行礼仪,以开滥妾之禁。其袭爵,仍候身终请旨。庶于情理为当。’得旨:既经题覆,准给冠带,听其婚配,后不为例。”(《明神宗实录》)
历时半个世纪,因擅婚引发的滥生子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阿越说自明中叶起,擅婚、滥生问题一直困扰着宗室,且因朝廷为控制宗室人口增长速度,对各级宗室成员纳妾条件及人数不断进行收紧,此问题愈演愈烈。幸运者,在本藩的奏请的下得以补录为妾,其滥生子也转为庶子;不幸者一辈子都等不到名录玉牒的那一刻,子嗣终身只能以小名相称。
相对而言,朱鼐釪还算幸运,一方面得益于两代乐昌王都以贤闻名,另一方面则因为他是当代乐昌王朱廷壖的独子,朝廷不得不考虑继承人问题。
应县木塔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乐昌王朱廷壖薨逝,在位34年,享年当在八旬左右,朝廷赐谥曰端宪,算是对其品行的莫大肯定。
万历四十六年(1518年)六月,朝廷正式准许朱鼐釪袭爵。当年十一月,以太常寺少卿徐绍吉、行人魏大中正副使,持节册封朱鼐釪为乐昌王,夫人吴氏为乐昌王妃。他是有史可查的最后一代乐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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