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已成为核心生产要素,其战略价值日益凸显。无论是政府决策、企业运营,还是个人生活,数据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政府积极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旨在通过数据赋能企业创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然而,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数据权属不清和权益保护缺位,成为数据流通与交易的“隐形地雷”。
当前,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已在多地实施,旨在推动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降低企业获取数据的门槛,促进跨部门协作,释放公共数据的巨大价值。然而,这一制度在权属与权益保护方面的局限性也逐渐显现。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在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降低了企业获取数据的成本,促进了数据的广泛应用。然而,其局限性也不容忽视。
首先,权属界定模糊是当前数据资源登记的一大问题。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关键权益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数据权属争议频发。其次,数据滥用、盗用现象难以追溯和追责,加剧了纠纷风险。最后,数据贡献者、运营者的权益缺乏有效保障,抑制了他们的参与积极性,不利于数据的持续供给和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由此,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应运而生,成为破解数据权属难题的关键路径。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指通过法律手段赋予数据权属的“身份证”,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及衍生权益。与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相比,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核心功能在于从管理向确权的升级,为数据所有者提供法律保障。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核心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它为数据所有者提供了确权凭证,降低了维权成本,使得数据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其次,通过权属公示,减少了侵权与纠纷的发生,为数据流通和交易提供了更加安全的环境。最后,明确权益分配规则,激发了数据供给与交易的活力,推动了数据市场的繁荣发展。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与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并非相互排斥,而是可以相互补充、协同发展的。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主要聚焦于数据的开放共享与流通管理,旨在推动数据的广泛应用和价值的最大化。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则聚焦于权属确认与权益保护,为数据所有者提供法律保障。两者在功能上形成互补,共同构建了数据资源管理的完整体系。
通过确权与共享的协同融合,可以在开放中保护数据权益,在保护中促进数据流通。权属的明确提升了数据资产的可信度,推动了市场化交易的形成,形成了数据交易的闭环。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必由之路。通过权属明晰,可以释放数据价值红利,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呼吁各方行动起来,共同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的实施。未来,随着数据权属的明晰和权益保护机制的完善,数据市场将迎来更加繁荣的发展,为数字经济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