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家期待的住宅房产税还一直遥遥无期,但关于租房的房产税却在2000年就已经实施,今天小柳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租房房产税,房东以及要想做房东的朋友们,一定要看到文章最后。
1、租房也要交税?
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同时,第三条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国家税务局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第9条第6点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37 条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5000—2万元;销售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5000—2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也就是说,如果个人作为房东将住房租给别人,那么需要缴纳4%的房产税,1.5%的增值税和10%的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房租月收入不足2万,那么就仅需缴纳4%的房产税和10%的个人所得税。
是不是虽然不理解,但就觉得税很高呢?
2、如何节税?
我们假设某市的王先生有一套房出租给了1位研究生,每月的租金是3000元。同时,王先生还给自己的孩子聘请了一位家教,每月的家教费是200元。
正常情况下,王先生需要缴纳房产税3000×4%=120元,以及个人所得税(3000-120-800)×10%=208元,共计需要缴纳120+208=328元的税,又因其月收入未超过2万元的起征点,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800是因为,个人劳务收入低于4000,可减800再行扣除)
但如果王先生直接聘请研究生租客为家教,每月只收取1000元的房租的话,那么王先生就只需要缴纳1000×4%=40元的房产税,和(1000-40-800)×10%=16元的个人所得税,共计56元,就比原来328税负元减少了272元。
再假设该研究生不适合做家教,或房东王先生不想换家教,那么也可以考虑由研究生将自己使用过的书本等学习用品赠予房东的孩子,或者是购买一些学习用品赠予房东的孩子,而房东适当降低一些租金。
换句话说,就是租客以等价的物品赠予房东,换取房东等价的降低租金,那么房东就能减轻税负。
3、私小柳
最后,请大家记住“节税方法千万条,用错一条就要糟”。
另外,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处理好各类税务问题,做好税务筹划,也可私信柳哲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