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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百善孝为先”,历朝历代,很多时候朝廷都会声称“以孝治国”,孝顺的孩子会得到所有人的赞扬,而不孝之人则会被所有人指指点点。
对于官府,“忤逆不孝”跟“造反”一样,都属于必须第一时间处理的事件,而且所有官员都不太愿意处理这种案子,因为“忤逆”案的出现,就代表着官员没有施行教化,没有做到导人向善,是要扣KPI的。
新晋东昌府知府刘寿很是挠头,他刚上任,就遇到了一桩忤逆案,还是影响最恶劣的“弑母弑父案”!
报案的是一个叫李大的人,他说他妹妹李小妹嫁给本地人林不文为妻后,时常遭到林不文继子林大郎的欺辱和殴打,次数多了,李小妹不堪受辱,当着林不文和林大郎的面,抓起家中的刀子要自杀,林大郎抢夺刀子的时候,误杀了林不文,一怒之下,索性揪住李小妹的头发,将其砍死!
律法中有明文规定,继母也是母亲,林大郎杀害继母,又误杀亲父,是实打实的“忤逆”,罪在不赦!李大在状子中极力恳请知府大老爷将林大郎这般畜生就地正法,以正人伦。
跟李大的状子前后脚送到的,是林大郎的状子,其中说李小妹觊觎林家的财产,多次辱骂林大郎和林不文,那一天他们几人争吵起来,李小妹抄起刀子,连连砍中林不文的脖子,林大郎眼见亲父受伤,暴怒之下抢过刀子,砍死了李小妹。他认为即便李小妹是继母,但妻子杀害丈夫同样是悖逆人伦,林大郎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不当有罪。
双方各执一词,刘寿二话不说,带着人上门勘验,到了林家一看,他有些傻眼——别说案发现场的保存,就连两具尸体,都已经入土安葬了……
认真的查了一圈,刘寿越发无奈,案发现场已经被仔仔细细的清洁整理过,绝大部分的东西被毁弃,再加上尸体已经下葬,说明案发后,两家人都不想张扬,达成了什么协议,各自安葬了自家人的尸体。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两家人不知为什么又翻起了旧账,同时报官。
现场没啥东西好看,刘寿便下令将两口棺材都挖出来,当众开棺验尸。
棺材打开,都是一股子腐臭气息,仵作检验后,填写尸格,林不文和李小妹都死于刀伤,但林不文脖子上有足足十道伤口,其中一道伤口很深,导致其流血过多而死。李小妹则只有一道刀伤,同样在脖子上,正面割破了气嗓,当场身亡。从伤口判断,凶器都是同一口刀,与案发现场的厨刀对比后,确认上面兀自带着血迹的厨刀就是凶器。
嗯……单纯看尸检的结果,林大郎和李大的说法都有可能是真的,区别只是谁先动的手,是李小妹乱刀砍死林不文后,林大郎为父报仇?还是李小妹自刎未遂,林大郎夺刀时误伤林不文,之后砍死李小妹?
可惜技术水平还达不到分析刀口上先沾的是谁的血……
那就只能寻找其他线索,刘寿带着衙役们询问了周边的邻居、林家和李家的族人,将这个家庭的情况一点点的拼凑起来。
林不文是东昌府一个小家族林家的族人,家中开有两间杂货铺子,算得上殷实,林不文早年有妻子,还有两个儿子,前两年次子得病去世,他的妻子哀痛过度也病逝了,林不文与长子相依为命,感觉有些孤苦,便找媒婆寻个续弦。媒婆推荐了青春貌美的李小妹,林不文拿出三十两银子当做彩礼,将李小妹娶回家中。
林家的邻居们说李小妹性格相当泼辣,在家里面说一不二,与林大郎关系很差,林大郎后面索性就住到书院里面,一个月难得回两次家。每次回家,邻居们都能听到林家传出来的争吵声,有好奇心重的邻居,向官府细细描述了听到的内容,但也没有啥重要线索,无非是李小妹经常从家里拿钱回娘家,还没有照顾好林不文。
至于案发的时间,林家和李家都没有第一时间报案,隔得时间长了,邻居们的印象模糊得很,只能记得林家某一天给夫妻两个发丧。
倒是有两个小孩,在糖葫芦的诱惑下回忆起了一点事情,说有一天林家吵的时间特别长,中间还来了好多人,中间有两个白胡子老爷爷,路过他们的时候踢倒了他们辛苦堆起来的泥房子,所以印象蛮深。
林不文性格较为懦弱,别人说啥就是啥,林大郎跟父亲相反,脾气爆,时常与别人产生冲突,父子两人的性格都不利于他们家的杂货铺生意,生意这两年做的每况愈下。
李家则是外来户,上一代才在城外一个小村子安家,家里面就只有李大和李小妹兄妹两个。他们家里面相当穷困,所以李大才同意以三十两的银子,把年轻的妹妹嫁给中年林不文做续弦。
或许是嫁了妹妹家境有所改善,李大当年就收养了一个小孩子,说要给他们家承续香火。
据李家的邻居说,李小妹从小性格就很泼辣,能欺负村里面的男孩子,长大后不愿意去洗衣服一类的苦活,十几岁的时候曾经一个人离开,说要自己过好日子,一走就是好几年,两三年前才回来,回来后就拿了钱给媒婆,媒婆也靠谱,几个月时间,就给李小妹寻了下家。
李大则是个老实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天天过日子,妹妹走了就走了,回来就多一个人吃饭,他们家没钱就没想着娶妻,有钱了就收养个孩子。
再叫来关键的两个人,林大郎身材魁梧,在大牢中关押的这些日子让他有些畏缩,但三言两语间,还是能听出他对李小妹的怨愤和对自己无辜的坚持。
李大则是一身破旧衣裳,说话吞吞吐吐,只是说要给妹妹报仇,其他的啥都不知道。
……………………
把各项信息汇总到一起,刘寿冥思苦想,想着想着,他眼前一亮,找到了关键的问题。
首先,不论如何,林不文被砍了十刀,刀刀见血,肯定会疼痛呼喊,跟往日的争吵声肯定会有所不同,林家不是什么深宅大院,林不文如果有喊叫,左邻右舍总会有人听到一二。
其次,正常人有了钱,想要承续香火,都会选择自己娶亲,李大为什么直接收养了一个男孩?
第三,所有人都说,李小妹时常从林家拿钱回去,那为什么李大还穿着破烂衣衫,去他家的衙役也说家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陈设?难道是有什么隐疾或者赌博的嗜好?
第四,李小妹身上别无伤痕,林大郎一个书生,怎么就那么刚巧,能夺过刀子,一刀砍在咽喉上,直接致命?林大郎平日擅长用刀?
第五,邻居小孩子当日看到的,出入林家的人是谁?他们去做了什么?是否与案件有涉?
刘寿亲自带人去了李家,再派出手下去调查林家的情况。
跟之前衙役汇报的一样,李家家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与其他农户差不多,保正说李大整天就琢磨着自己那几亩地,很少跟别人交流,也不怎么出门。
除了李大之外,还有一个被称为“李狗儿”的七八岁的小孩子。这孩子倒是生长的颇为壮实,刘寿进村的时候,还看到李狗儿跟另外几个孩子打架,一个人压着两个人打,还占了上风。
让人将打架的孩子们拉开,打输的几个扭头就跑,嚷嚷着“没娘的娃”一类的话。李狗儿满脸通红,挣着要继续去打人,被带路的村里保正叱喝了两句才低头不做声。
李大还是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说自己跟妹妹一直有来往,跟妹夫的关系也凑合,听说妹妹急病病死,当时没多想相信了林家的说辞,后来越想越不对,再想到妹妹跟继子关系一直很差,就笃定是林大郎杀害了妹妹。
说话间,李大时不时看向李狗儿,脸上交杂着慈爱和愤恨的神情。
问起李狗儿,李大说是他拿了钱后,想着给李家续个香火,正好一次出远门看到了流浪的李狗儿,就将其带回来收养。
李狗儿则说自己小时候的事情都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家里大人都病死,自己到处乱走,遇上了李大。
又问了几句,刘寿告辞离开,走出村子,便对手下叹息道:“李大所言,不尽不实,本官已经有了一二猜想。”
等到晚上,去林家的捕快回来,说当日去林家的,是林家的族长和其他族人,林家族长声称自己是听说林不文跟媳妇经常吵架,特意带人前去调解,走的时候两个人已经不吵了,其他林家族人也是这么个说辞。
邻居们则还是因为时间隔得太长,印象不怎么深刻,而且本来也没几个人见到林家族长一行人前来,更没法记得他们走后林家还有没有争吵声。
但仵作验尸有了新的发现,李小妹右臂和左手两根指头有轻微的骨裂。
综合了新的线索后,刘寿叹息一声:“本官知道了,明日将涉案之人都叫来。”
次日,李家和林家一干人等都到了府衙,刘寿没有询问林大郎,没有询问李大,而是盯着面目慈和,一把白胡子的林家族长看了半天,直看得他坐立不安后,才转向林大郎,和声道:“年轻人,律法之中,有义绝的条例,你继母蒙骗,杀害你父在先,你受挑唆在后,才拿刀杀人,按律可免于死罪。本官已确知此案的情形,你不必为了你父的身后名胜,再搭上自己的性命了。”
林大郎双眼登时就睁大了,他张开口,“荷荷”了几声,想说什么,却又转过头,看向自家族长。
刘寿也没搭理他,而是看着林家几个族人:“尔等奉长辈说法做事,涉及人命,若再要隐瞒,罪加三等,本官可判尔等流放一千里,十年不得还。”
最后,他对着李大:“你受妹妹嘱托,悉心照顾孩子,自己吃穿都顾不上,但你妹妹做了错事,也当承担国法的惩治,又怎么能再让一个年轻人送命?”
两句话说完,刘寿抬起惊堂木:“本官再给尔等几息时间,惊堂木一落,就休怪本官铁面无情!”
众人微微沉默了一霎,府衙便好似开了锅的水,你争我抢的都要开口讲话。
根据交代,案情真相渐渐的被梳理清楚。
事情的起因,还是李小妹离家那几年,她离开村子后,又不愿意吃苦,又没啥技能,就靠着美貌,傍上了一个有钱的商人,过了几年好日子,还生下了一个男孩。
商人经商亏了钱,养不起李小妹,她只好带着男孩回到了家中。
为了找个好人家,嫁人的时候她隐瞒了自己有孩子的事实,只是让兄长李大以“收养”的名义,将孩子养在家中。
嫁给林不文后,李小妹发现丈夫为人懦弱,便迅速的抓住家中话语权,时不时的拿些钱财给李大,让他给李狗儿买好吃的。
一来二去,林不文发现了端倪,他怒火中烧,叫来自家族长“主持公道”。
面对林家一群人,李小妹口齿上不落下风,为了提振声势,她还拿出刀子比比划划。
在族人面前面子丢尽,林不文也忍不住了,抬手就是几个耳光抽过去。李小妹当场暴怒,拿刀子冲了过去,连环好几刀,将林不文砍翻在地。
鲜血流了一地,所有人懵了,林家族长反应快,赶紧让人把李小妹摁住。然后他有些发愁,若是报官,妻子杀丈夫,林家的脸面何在?不报官,也毕竟是一条人命。
这时,林大郎回家了,林家族长有了主意,指着地上的刀子,说李小妹杀害了林不文,现在族里面愿意冒险,给林大郎一个亲手报仇的机会!他让族人死死按住李小妹的胳膊腿儿,扯着头发,让她仰起头露出脖子。李小妹拼命挣扎,过程中骨头都裂了。
林大郎红着眼睛,抄起刀,对着李小妹脖子就是一下,当场要了李小妹的性命。
事后,林家族长卖了林不文一间杂货铺,给林不文和李小妹下葬,剩下的钱都给了李大,说夫妇两个急病身亡。
李大也不是傻子,知道其中有些蹊跷,但拿了钱,也不好说什么。直到前些日子,当地有讼棍听到风声找上门,说李小妹死得冤枉,愿意给李大出头告状,等官府杀了林大郎,赔偿下来,再分讼棍一些就行,这便有了李大状告林大郎的一幕……
真相大白,刘寿援引律例,李小妹先杀害了丈夫,便等于跟林家“义绝”,与林大郎断了名分,林大郎杀死她,就不算是“忤逆不孝”,而林大郎杀人有为父报仇和受人挑唆两个前因,判决轻了许多,只判了流放两千里,三年不得还。
林家族长处事不明,教唆族人杀害李小妹,被判罚金,杖责,入狱。
林家几个按住李小妹的人也都被判了罚金和杖责。
李大隐瞒事实,判了杖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