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积极探索商会调解新模式

中华工商时报 2024-09-10 09:30:50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稳步前行,持续发挥经济增长“生力军”作用。上半年,全区民间投资增长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信心和活力进一步增强。

自治区工商联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商会调解新模式,助力化解民营企业矛盾。

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会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内蒙古成立各类工商联系统商会调解组织141家,118家调解组织、361名调解员入驻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该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技术联通和诉调对接,化解纠纷5600余件,调解案件标的总额6.34亿。

随着商会调解组织、调解员和调解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商会调解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选择商会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7月,一起发生在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2位借款人和3位借款担保人之间,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金融借款纠纷,经内蒙古法和商事调解中心15次沟通交流、2次线上调解,最终达成和解。有效避免了法庭诉讼对企业的不良影响,实现不用诉讼就能维权。

2021年至今,15000余件与企业经营相关纠纷通过商会调解得到化解。

自治区工商联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探索商会调解模式。

一方面积极搭建合作平台,拓宽调解渠道,与自治区人民法院、司法厅联合印发文件,对充分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作用、预防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作出具体规定。推动10余家调解组织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实现工商联与法院的诉调资源对接。充分利用96888内蒙古民营企业服务热线平台,对调解案件实施“热线受理—办理诉求—反馈结果”闭环管理,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另一方面不断完善调解方法,建设调解队伍。推动全区339家工商联所属商会与364家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展商事调解等工作。邀请熟悉企业经营、具备行业威望、热心调解工作的企业家、律师、退休法律工作者等担任商会调解员,并定期举办培训班提升调解员队伍能力素质。

此外,在完善组织架构、规范管理运行上,自治区和各盟市总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支持45家工商联所属商会在司法厅备案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会设立商事调解组织。

如今,内蒙古自治区商会调解已成为民营经济领域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接下来,自治区工商联将继续完善相关机制,推动工商联所属商会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行内人管行内事,商人纠纷商会解”的优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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