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被三名网友诱骗到临夏市,接连两天遭强奸,公安局不立案

熊猫聊文化 2024-11-01 17:32:40

在您开始阅读之前,请点击“关注”按钮。这不仅便于您参与后续的讨论和分享,还能增加您的互动体验。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

你能想象一个 12 岁的小女孩,本应在无忧无虑的年纪,却遭遇了如此噩梦般的经历吗?

2021 年,就有这样一个令人痛心的事件发生了。

一名 12 岁的残疾女孩燕燕,被三名在网上结识的男子以游玩为由,从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哄骗到了临夏市。

这看似平常的 “游玩邀请”,却成了燕燕噩梦的开始。

在临夏市的宾馆里,她遭到了强奸,而且这样的噩梦在第二天仍在继续,又有一名男子周某某对她实施了暴行,性侵地点不仅有宾馆,还有车里。

8 月 2 日,燕燕在临夏市中心广场被奶奶和叔叔找到,第二天家属便报了案。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临夏市公安局居然称经查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这一决定引起了燕燕家属的强烈不满和质疑。

家属不服,申请复议,可 9 月 3 日,临夏市公安局依旧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

时间来到2022 年 5 月 30 日,燕燕叔叔发布的《举报信》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次日,“临夏发布” 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随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终于,犯罪嫌疑人被当地公安刑拘,4 天后,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3 年 4 月 17 日下午,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司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被告人马某乙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他们还需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 90000 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 4500 元,共计 94500 元。

被告人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 30000 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 1500 元,共计 31500 元。

但燕燕家属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认为被告方从未道歉,应至少判处 20 年,决定继续上诉。

今年 10 月 29 日,燕燕家属控告办案民jing渎职、滥用职权,检方回应案件在办理,办结后会通知。

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网友表示:“一个 12 岁的残疾女孩,遭受如此巨大的伤害,公安局怎么能轻易不立案呢?这太让人寒心了。”

还有网友说:“希望法律能给这个小女孩一个公正的结果,让那些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也有网友感慨:“这社会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坏人,对一个小孩子下手,简直天理难容。”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诸多问题。

首先,公安局最初的不立案决定,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在这种涉及未成年人严重侵害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应该更加谨慎和负责,认真审查每一个细节,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

也许在最初的调查中,存在证据收集困难或者对案件情况判断失误的情况,但这不能成为不立案的理由。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正义的重要力量,应该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尤其是在面对弱势群体受到侵害时,更要全力以赴。

对于燕燕来说,她所经历的创伤可能会伴随她一生。

希望未来,我们的社会能够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管,避免类似的诱骗事件发生。

0 阅读:0

熊猫聊文化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