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聘在管理岗位上:工人身份是不是变成了干部身份

宛丝听涛 2024-03-10 03:40:59

现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越来越大,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有些工勤人员选聘在管理岗位上,那么就存在一个问题,这些工勤人员的身份,是不是就因为岗位的变化就变成了干部身份呢,这还得从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及岗位设置等方面说起。

01 先看看事业单位上一轮改革的重点及内容

上一轮事业单位的改革重点是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分类以后事业单位的类型(除参公类事业单位外)共分为三大类,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强调公益服务职能,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既不以盈利为目的,又收取一些事业费用,如大量的学校、医院,既有服务职能,又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部分财政拨款主要是人员经费。

经营服务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以前称之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或者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他们主要是靠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来获得劳动报酬,通过分类改革后,这类经营服务类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周步 转变成企业。这些类型事业单位如各类建筑设计院、招待所、出版社等。

除了分类改革外,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内容主要突出三个转向:

一是由固定用工向聘用制用工转变。

最新公布的《事业单位改革条例》规定事业用人实行聘用制,这与以前事业单位取得事业编制后的终身制有所区别,既然实行聘用制,就存在聘用与解聘的问题,而以前事业单位的职工只要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就不会被开除,而实行聘用制后,就存在一个聘用期限的问题。

二是人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以前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只有两种:干部和工人。

除了后勤管理方面的职工,如司机、单位的水工、电工或者大一点单位食堂的工作人员外,其他岗位上的职工基本都是干部(当然也有极少数干部或者工人身份并不在相应岗位工作的情况)。

现在事业单位改革后,职工的身份不再只有干部和工人两种身份了,而是变成了三种身份,与三种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相对应,分别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这种岗位划分的方法替代了先前按身份的划分方法。

职工聘用在管理岗位上,就是管理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是专业技术人员、在工勤岗位上自然也就是工勤人员了。

02 工勤人员聘在管理岗位上是干部吗

前面已经说过,事业单位的岗位已经由两种身份变成三种方式了。这样干部与工人,及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两个频道。不过尽管不是一回事,两个频道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比如上级某个单位的领导的司机因公车改革后,岗位调整到下级事业单位,担任班子的副职,这种情况较多发生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的规格通常是科级,最多也是副处级,担任班子副职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正科级或副科级,这就面临着一个身份的问题,如果本人以前是干部身份就没有任何疑问,若以前是工人身份就存在一个此人究竟是干部还是工人身份的问题。

重点来了

准确的回答:工人身份在管理岗位上,是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既不是干部也不是工人,而是聃用在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上。

只要此人一直在事业单位工作,不管是本事业单位还是其他事业单位,那么他一直就是管理人员,如果离开事业单位就很难界定了。如果能进机关(可能性非常小)他的身份还是工人身份。

03 工勤人员获得干部身份的两个途径

不知大家发现没有,在2001年以前工人身份可以在机关事业单位“以工代干”,“以工转干”,工人身份通过这两种形式先是在干部岗位上工作,然后填写“以工代干”或者聘用制审批表,经过人社部门审批后,就可以完成工人身份向干部身份的转变。这种转变得到普遍的认可,也是除大中专院样毕业生外进入干部队伍的主要途径。

以2001年为分水岭,“以工代干”“以工转干”等转成干部身份的审批途径基本被堵住,很少再有录用干部或者聘用干部了。

现在工人进入干部队伍基本上只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自学或者成人高考获得大专文凭,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参加事业单位的公开考试,

特别是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条件放得较宽,只规定学历及其他条件,少数边远山区地方甚至放宽到中专学历,也并没有规定全日制学历或是其他学历条件,这样即便是无业没有工作,都可以参加考试,通过考试进入事业单位,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合格后,自然就取得了干部身份。

不过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按三个岗位进行管理的方法周步完善和成熟,同时岗位与绩效工资深度挂钩,纠结工人还是干部身份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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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11 17:46

    什么身份不重要,工资高就行。

宛丝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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